因為最近這兩起新聞案件都跟軍中有關,難免有了聯想帶著Nokia手機就被操到死...那導演鈕承澤(豆導)籌拍電影《軍中樂園》,不顧對軍方的承諾,以假冒身分的方式,令大陸攝影師曹郁違法登上左營軍艦看景這樣該怎麼處置才合理呢?
Mixxam wrote:因為最近這兩起新聞案...(恕刪) 老實說帶照相手機入營區其實也沒啥大不了的...就算不幸被抓包, 志願役的話是記申誡, 義務役則是關禁閉 ~ 都是屬於行政罰則 ....這與那些犯法送軍監的罪刑差遠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