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uel1987 wrote:軍品很多種,不只槍砲這些東西,完整的坦克拿出來賣,只要把擊發裝置拿掉,砲膛弄死,賣給軍事迷他們會當保,而不是放在公園日曬雨淋.(恕刪) 只能說軍方的做法是很保守的, 像憲兵的機車連, 原本也要把重型機車銷毀報廢,後來在多方人士的奔走下才改標售, 其它的東西就不用說了
會.一般是破壞到廢鐵等級,無法再利用.如果你看DISCOVERY的"萬能改槍手",有些槍枝也是經過破壞後標售,才拿給紅夾克修復.以前我有辦過廢舊軍車(民用車輛,例如旅行車,救護車,國安局偵防車等等非制式軍車)報廢標售作業.理論上都要壓成一塊塊的廢鐵,要派阿兵哥在場監工,保防部門發放行條(技術上要這樣做),至於狀況好的偵防車(BMW等等),另外安置處理. ----廢車場有很多靈異故事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