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21日電)屏東縣小琉球籍漁船「瑞明發」號,今天早上7時被日方指稱侵入領海,查扣船隻,外交單位處理並通報漁業單位。1020521
日扣小琉球漁船 120萬擔保
(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21日電)屏東琉球籍漁船瑞明發號今天上午7時,日本海巡船認為侵入日本領海,加以扣押,家屬正在籌措新台幣120萬元的擔保金。
琉球區漁會表示,瑞明發號今天上午7時左右,在北緯23度58分、東經125度19分,距日本石垣島東方41浬處、台灣暫定執法線外17浬,被日本海巡船扣押在海上。
駐日本代表處立即通知漁業署,再由漁業署通知琉球區漁會,需繳納120萬元擔保金,船才能放行。
琉球區漁會接到漁業署通知後,立即聯絡船長陳瑞明的家屬,家屬已同意、並正在籌措擔保金。漁會表示,擔保金將由漁會匯給漁業署,再由漁業署轉給日本。
陳瑞明家屬語氣焦急的向記者表示,接到漁會通知後,一直聯絡船長,都聯絡不上。
瑞明發號是37.07噸的漁船,13日從琉球漁港出港,是捕捉鮪魚、旗魚和鯊魚的漁船。
內政部是還在昏睡?
連動員漁會約束漁民都作不到嗎?
海巡跑去南海作秀,東邊太平洋的作業制序就不用管了?
是腦殘嗎?
領海、經濟海域還在傻傻分不清楚阿?
1.侵入領海是指跑到它國領土延伸出去的海權12海哩內。
2.經濟海域則是任何一個國家船隻可以無害通過。
3.有爭議經濟海域補漁,正常做法是驅趕,不然就是比看看誰拳頭大。
你逮我的人,我就扣你家的船。
大國拳頭大,但不一定打贏,有時還輸得灰頭土臉。
請參考英國跟冰島的『鱈魚戰爭』。
4.跟他國簽署協定的經濟海域,違法補漁。
新聞提到的是上述第1點的問題,但新聞內容是指案發地點距離距日本石垣島東方41浬處,
似乎不在日本領海範圍內,可能比較像是第4點的問題。
不知道是新聞記者没知識,還是我方政府官員搞不清楚。
現在要查明小琉球藉漁船是上述問題第幾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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