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eldfanintaiwan wrote:
(個人觀點: 擁槍為自衛工具在美國是再平常不過了,個人很不認同合法槍械被徹底惡魔化,我寧願被12個陪審團團員說我過當防衛也不願意被6個人抬我的棺木送我最後一程)
...(恕刪)
說個真實故事給大家聽聽。
有個美國現役警察,非執勤時間帶槍在別州用槍殺了人,cop辯稱是正當防衛,死者家屬說他是挾怨報復。結果cop所在地的法院要把他引渡回本州,殺人所在地的法院不准。最後宣判有罪要坐牢(幾年我忘了),而他因為被判刑,警察工作也沒了。
還有個老cop,下班時把槍放在屋內桌上就出去割草了,結果他14歲的兒子拿槍從窗內就把這位老cop一槍斃命。
總之,如果不是要打獵或射擊運動,我寧願不買槍,以免所在地發生大小槍擊案都被FBI來家裡問候一下。
記得美國維州瘋狂殺人案後對子彈管的特別嚴,不知道樓主如何買到一整盒子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