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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研製 AESA雷達,功能強大體積小

peterpan200206 wrote:
剛才貼圖失敗,重貼...(恕刪)

你的圖還是沒貼出來。幫你補
工程的人一看就知道這種差距一定是測試出什麼問題
也只有五毛這種的才會相信這種奇怪的東西

gundamhust wrote:
你答对了,但结论是...(恕刪)

品質再好,對於中國政府要求企業有義務幫其收集情報的新法規有何意義?
華為即使沒有這條法律都已經在到處刺探情報,只要有情報保密需求的國家都會慎重考慮國防安全

stever2018 wrote:
品質再好,對於中國...(恕刪)


先拿出證據再來說吧.老美做了很多指控可是到現在依然在華為的產品中找不到

可以支持他們的指控的證據
stever2018 wrote:
品质再好,对于中国政...(恕刪)
那你以为老美棱镜门是啥回事?情报收集对于大国尤其是掌握通信标准大国都是很自然的事情,只是多与少而已,大陆相对吃相远没美国难看,加上多合作模式,所以大陆华为实际的安全问题远不如美国技术来的严重。真正问题在于5g美国布局太晚,基建连4g都远远赶不上中国,而且除了高通系占据一定席位外,基本上就是欧洲和中国势力。其他都是酱油货色 所以做不到2-3g时候能够布局全球的监控网络,5g意味着美国监控中俄甚至欧洲能力大幅度削弱,这才是美国不能容忍的,当了一辈子强盗突然让他从良,他自然不爽了。你信不信美国一旦压制住华为拖延各国全球5g基建布局后第二个就要搞爱立信和诺基亚。
dfxldm wrote:
那你以为老美棱镜门...(恕刪)

棱鏡門美國有否認?美國有在輸出的電子設備暗藏監控軟硬體?有派出駭客攻入它國或企業資料庫盜取機密?都不是,他是從游離電波中解析各種資訊,美國做法是監聽解密空氣中游離電波,撿人家丟棄的垃圾再做資料解密,中國的做法是直接闖空門,到別人家裡偷或搶,意義完全不同

證據找得到,找不到不是你說了算,甚至劉鶴在數次會議中都無法插嘴,習近平也不敢對此發表反駁提出證明,
既然無法否認,也無法提出證據幫華為打國際官司那就是承認,中國對於華為的行為無法以合法性與合理性加以證實
,其它各種枝節理由沒任何意義,請你提供證據幫華為打官司,或者背後的五毛宣傳部,甚至中國政府皆可,如果有的話,至少美國的司法制度
還是被世界公認有可信度
stever2018 wrote:
棱鏡門美國有否認?...(恕刪)


這個更好笑了.台灣鬧笑話也就算了現在連國際事務也要用這種笑話來評論嗎

本來就是指控一方要拿出來證據支持你的指控.現在怎麼變成被指控的要拿出證據

証明自己的清白.這不是台灣的東廠在幹的事.

狼0223 wrote:
這個更好笑了.台灣...(恕刪)

美國不否認透過外交單位與盟友溝通,中國否認卻又拿不出證據證明自己沒做,想要仲裁,打國際官司請拿出真材實料不論在WTO或國際法庭
都有機會讓中國證明,但可信度如何,人貴自知

stever2018 wrote:
美國不否認透過外交...(恕刪)


這種東廠理論就少拿出丟臉了,不管上那種法院

指控方都必須先拿出證據來,然後再由被告提證據
來反駁
中美關鍵談判前夕,華為被控23宗「罪」(1.29更新)

孟晚舟將於當地時間1月29日在加拿大出庭,討論其保釋條件。華為否認美方所有指控,稱「非常失望」。
華為的23宗「罪」

那麼,由美國代理總檢察長惠特克(Matthew G. Whitaker)、商務部長羅斯(Wilbur Ross)及國土安全部長尼爾森(Kirstjen Nielsen )聯合公佈的23項罪名,分別是什麼?

這其中,13項由美國紐約東區聯邦地區法院提出,被告包括華為技術有限公司(簡稱華為)、華為設備美國公司(Huawei Device USA Inc)、Skycom Tech、孟晚舟。

涉及罪名:

被告華為和Skycom被指控銀行欺詐和串謀進行銀行欺詐、串謀電信欺詐、電信欺詐、串謀詐騙美國、串謀違反《國際緊急經濟權利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 ,簡稱IEEPA)、違反《國際緊急經濟權利法》(IEEPA)、串謀洗錢。
華為和華為美國公司被控串謀妨礙與紐約東區大陪審團調查有關的司法公正。
孟被指控銀行欺詐,電信欺詐、串謀銀行和電信欺詐。串謀妨礙司法。

國土安全部長尼爾森(Kirstjen Nielsen )提到,華為首席財務官孟晚舟因參與欺騙性的財務計畫而破壞了美國法律。他表示,「他們故意進行了數百萬美元的交易,這些交易直接違反了伊朗交易和制裁條例。」

上述起訴書中提到,華為員工自2007年起多次歪曲華為與其分支機構Skycom Tech之間的聯繫。2012年末和2013年有新聞披露稱,Skycom是華為在伊朗的非官方分支機構後,但包括孟晚舟在內的華為員工卻繼續欺騙合作夥伴華為與Skycom之間的關係,謊稱Skycom只是華為在伊朗當地的夥伴。而實際上,Skycom是華為長期以來處理伊朗事物的分支機構。

起訴書稱,華為員工向合作的銀行機構謊稱,華為已出售所持有的Skycom股份。事實上,華為是將股份賣給了一家同樣由華為控制的公司。

美國代理總檢察長惠特克(Matthew G. Whitaker)表示,通過謊稱Skycom與華為無關,並對外斷言華為與伊朗的商業往來均遵從美國對伊朗的制裁規定,導致多家與華為有業務往來的銀行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違反了美國法律。其中一家銀行在短短四年之內幫助Skycom完成價值100萬美元的交易。

根據起訴書顯示,華為及其負責人曾多次聲稱華為選擇終止與金融機構1合作,因為其服務不到位。而實際上是2017年,金融機構1出於對風險的考量,單方面決定終止了與華為的全球金融業務。

起訴書還提到,2017年,當華為及其分支機構注意到美國當局開始介入調查之後,華為有意將瞭解其伊朗業務的證人轉移到中國,超出美國當局的管轄範圍,並隱藏或毀壞留在美國的相關證據,而此舉涉嫌干擾「司法公正」。

另10件指控由美國華盛頓西區聯邦地區法院提出:

被告有華為和華為設備美國公司(Huawei Device USA Inc);涉及罪名包括串謀竊取商業機密、企圖竊取商業機密、七項電信欺詐和一項妨礙司法罪名。

大陪審團詳細介紹了華為在T-Mobile竊取商業機密的行為,以及在T-Mobile準備在西雅圖美國地方法院起訴華為時,被阻撓司法公正的過程。該法院的起訴書稱,華為自2012年起開始密謀竊取美國通訊運營商T-Mobile的「Tappy」技術,該技術可以通過使用機器人模仿人的手指測試智能手機。

華為工程師秘密對「Tappy」進行了拍照,對機器部件進行測量,並竊取了一部分機器人,以便在進入中國後可以嘗試複製它。上述行為違反了保密協議。在T-Mobile宣稱準備起訴華為後,華為製作了一份報告,謊稱盜竊是華為公司內部人員的流氓行為,而非華為公司層面的行為。但FBI表示,2013年7月其收到的郵件中顯示,華為曾根據員工從世界各地其他公司竊取信息的價值向員工發放獎金。

1月29日,華為發表聲明,否認美方所有指控,並表示「非常失望」:「孟女士被捕之後,華為試圖與司法部就紐約東區的調查進行討論,但被拒絕且沒有給出任何理由。華盛頓西區法院關於華為商業秘密案件的相關民事訴訟早已和解,和解前西雅圖陪審團也對商業秘密相關訴請做出了沒有賠償、華為不存在主觀惡意的裁決。」

端傳媒記者 李由 發自香港

以上為1月29日更新內容,端傳媒將繼續關注事件進展

孟晚舟獲釋,你關心的十個法律問題都在這裡

歷經三次聽證會,華為CFO孟晚舟終於獲准保釋,保釋金為1000萬加元(約5840萬港幣)。孟晚舟需交出護照,並留在卑詩省接受24小時安全監控。美國政府必須在2019年1月8日之前提出正式引渡請求,孟晚舟必須在2019年2月6日再次出庭,屆時,加拿大法庭會安排引渡聆訊的時間。

端傳媒對談了三位法律專家,就你最關心的法律問題進行瞭解答。三位專家分別是:楊艾文(香港大學法學院教授兼副院長)、游天龍(亞利桑那州立大學司法研究博士)、楊岳橋(香港執業大律師,現任公民黨黨魁,香港立法會議員)。

1. 孟晚舟是否持有多本護照?

11日,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會見傳媒,表示經查證後確認,孟的確任何時候都只持有一本有效的特區護照。林鄭月娥稱,孟自從獲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後,就多次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而每次申請理由都是可以接受的,如損壞、個人資料改變等。每一次獲發新的護照,以往舊的護照都是按規定註銷的。

值得註意的是,由於某些國家或地區的簽證有效期長達十年,而孟的某本舊護照中包含了有效的簽證。因此在入境時,孟可能拿著一個有效的香港特區護照,同時拿著一個已經註銷的、無效的、但裡面含有效簽證的香港特區護照入境。

2. 孟晚舟到底是不是中國公民?

游天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中,與退出國籍問題相關的有三條法律。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第九條,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第十一條,申請退出中國國籍獲得批準的,即喪失中國國籍。三條法律之間的釋義並不清晰。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的解釋比較清楚地解釋了孟的身份:凡具有中國血統的香港居民,本人出生在中國領土(含香港)者,以及其他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規定的具有中國國籍的條件者,都是中國公民。

3. 作為中國公民的孟晚舟她不受美國法律制約,美國是否有權以違反伊朗禁令對其進行制裁?

楊艾文:這視乎孟的犯罪行為是否是在美國發生。通常,如果犯罪是發生在美國,那麼不論她是否是美國公民、在不在美國,美國都有權對其進行制裁。如果她的公司在美國有業務,她同樣對此事負有責任。

4. 美國檢方指控孟晚舟欺詐。欺詐罪具體指什麼?如何量刑?如果孟的罪行成立,會面臨什麼樣的懲罰?是否會牽連到華為?

游天龍:欺詐罪在美國法典中多達幾十種,目前尚不清楚是哪一種金融欺詐罪。不過,在此前美國司法部提交給加拿大法庭的信件中,提及孟面臨的多重指控中,每一項罪名都有最高30年刑期,那麼孟最起碼觸犯了18 U.S.C. 1343法條。該法條顯示,任何人,設計或打算設計欺詐,可能被罰款或被監禁不超過20年。如果違法行為涉及總統宣佈的重大災難或緊急情況,此類人員或被處以不超過100萬美元罰款或被監禁不超過30年,或兩者兼罰。但1343法條在美國具有爭議,常被認為濫用和過度刑罰的,因此也被部分人看做是美國的口袋罪(即難以界定清楚的罪名)。

關於該法條的量刑十分複雜,有一整套量刑指導。取決於多種因素,罪名只是量刑的其中一個判斷標準。

此次事件雖牽涉華為,但針對華為應該會另案處理,不過孟的案子應該會被作為證據。

5. 美國是否實行了長臂管轄權?實行的主要依據是哪些法律條例?這些法律是否符合公益?

游天龍:長臂管轄權是美國民事訴訟中的一個概念,大意是指被告雖不在法院所在州,但由於被告與該州有某種「最低限度」的聯繫,因此地方法院仍然可以將管轄權延伸至域外(州外乃至國外)。

是否實行長臂管轄權這一點視乎欺詐是否發生在美國,如果孟的欺詐行為發生在美國,那就不需要。目前州長臂管轄權法和聯邦最高法院關於長臂管轄權的判例法構成了聯邦法院以及州法院行使管轄權的依據。

長臂管轄權延伸到國外時,會威脅到其他國家的司法主權,可能造成國際民商事案件的管轄衝突,因此美國的長臂管轄經常遭到其他國家的批評。但現在犯罪越來越跨國化,進行長臂管轄也在所難免。
2018年12月10日,加拿大溫哥華,支持者在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法院外聲援華為CFO孟晚舟。
2018年12月10日,加拿大溫哥華,支持者在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法院外聲援華為CFO孟晚舟。 攝:Jonathan Hayward/The Canadian Press via AP

6. 美加兩國的引渡協議是怎樣的?引渡的條件和流程?孟被引渡的幾率?

楊艾文:加拿大和美國簽有引渡協議成為「引渡夥伴國」,根據加拿大1999年通過的《引渡法》,如果「引渡夥伴國」發出引渡請求,被引渡人的罪名必須是加拿大和請求國都認定為犯罪的行為,即雙重犯罪。

目前針對孟晚舟的罪行主要為欺詐和違反伊朗制裁法令,如果加拿大沒有針對伊朗的制裁法令,滿足雙重犯罪規定的只有欺詐罪,因此美國只能以欺詐罪為由要求引渡,引渡之後也只能對欺詐罪進行制裁。但是由於聯合國自2003年以來已經通過四個制裁伊朗的協議,因此目前還不能排除加拿大擁有相似的制裁伊朗的相關法律的可能性。

編註:關於加拿大針對伊朗的制裁法令:

2010年6月9日,聯合國安理會通過第1929號決議,宣佈對伊朗實施第4輪制裁。加拿大安全委員會響應上述決議,在國內法中對伊朗採取相應限制措施。

2010年,加拿大根據「特別經濟措施法」(SEMA,Special Economic Measures Act)與包括美國和歐盟在內的合作夥伴,對伊朗實施了額外製裁。該法案在之後經過5次修訂,對伊朗進出口以及金融交易進行了廣泛的禁止。

2015年,伊朗妥協,最終與聯合國常任理事國及德國,在發展核武器、解除制裁等問題上達成協議,即著名的「伊核協議」。

2016年,鑑於伊朗履行了伊核協議,聯合國安理會通過第2231號決議,確定各方解除對伊朗的制裁。加拿大方面為執行安理會的2231號決議,對伊朗制裁進行了修訂,但仍有部分限制正在持續進行。

目前加拿大根據「伊朗聯合國條例」對伊朗的交易限制包括:濃縮鈾、一系列技術支持、武器和財務服務等。加拿大根據修訂後的「特別經濟措施(伊朗)條例」對伊朗的限制有:禁止以經營為目的,在伊朗出口、銷售、供應或運輸伊朗SEMA規則中列出的貨物;禁止向伊朗提供或披露與某些貨物有關的技術;禁止與上市實體公司進行某些交易。

7. 若孟被引渡,是否說明華為其他涉事高管也會面臨同樣遭遇?

楊艾文:若孟被引渡並接受判決,對於華為其他涉事高管來說無疑是一個警鐘。但是他們是否會面臨起訴更多是一個美國政府的選擇問題,而我們現在還不得而知。目前清楚的事情是美國在針對華為這家公司,而這很可能對涉事高管帶來影響。

8. 孟晚舟獲得保釋後,還會有哪些法律環節?

楊艾文:根據加拿大引渡法第18條,孟晚舟被保釋之後的流程包括兩個步驟。第一步由法庭判決是否有充足的引渡所需的證據,若沒有即可釋放,若有,則裁定權交予政府官員。在第二階段不可避免地將加入政治的考量,因此加拿大政府有可能做出拒絕引渡的決定。這是多方面政治力量博弈的一個案件,同時孟晚舟本人也可提出上訴,因此整個保釋過程可能持續數年,在這期間孟都將可能處於被監禁狀態。考慮到她的健康狀況和其他因素,同意引渡對孟晚舟來說也並不是一個完全不值得考慮的選擇。

9. 華為的境況和此前中興的遭遇有和異同?

楊艾文:華為目前面臨的情況比中興更加嚴重。華為試圖掩蓋他們的所作所為,比如成立另一家公司並撇清關係,而該公司違反了制裁法。中興所受的懲罰針對的是公司的運營,而在華為的情況下,美國政府追究的是個人的法律責任。

10. 中國的外交施壓是否有用?

楊岳橋:中國在談判桌上的壓力正在增加,但是否對該案件產生影響還不清楚。加拿大的法官是獨立的,法官會去看這個案子的證據是否充分。因此會有多大影響尚不明確。但據路透社報導,國際危機組織週二表示,加拿大前外交官康明凱近日被中國政府拘留。

端傳媒實習記者 邱子航、記者 李由 發自香港

以上為12月12日更新內容,端傳媒將繼續關注事件進展

法庭文件披露美國檢方對孟晚舟的指控,有這些看點
當地時間2018年12月7日,加拿大司法部對孟晚舟進行保釋聽證,圖為聽證會上身著深綠色毛衣套裝的孟晚舟(右)。
當地時間2018年12月7日,加拿大司法部對孟晚舟進行保釋聽證,圖為聽證會上身著深綠色毛衣套裝的孟晚舟(右)。圖:Jane Wolsak/The Canadian Press via AP

12月8日,加拿大公開了一份關於孟晚舟案的法庭文件,加拿大CTV news在其網站登載了文件全文。

文件中的《孟晚舟臨時逮捕請求書》顯示,美國當局指控華為公司首席財務官孟晚舟和其他華為代表共謀向眾多跨國金融機構做了虛假陳述,包括一家在美國開展業務的全球性金融機構(下稱「金融機構1」)。

以下是端傳媒整理的文件要點:
為何在加拿大逮捕孟晚舟?

美國在「事件緊急程度」的陳述中,解釋了在加拿大逮捕孟晚舟的原因:大約在2017年4月之後,華為覺察到了美國對華為進行的刑事調查。當時華為在美國的子公司接到大量陪審團的傳票,要求瞭解華為在伊朗相關業務的所有生產信息、資料以及所有記錄。從那時起,華為的高管就開始在有境外出行需求時改變行程,不再途經美國。

美國當局因此相信,除非孟晚舟於2018年12月1日在加拿大轉機時被臨時逮捕,否則基本不可能有在美國逮捕她並起訴的機會。
與伊朗進行違禁交易的Skycom和華為是什麼關係?

Skycom公司利用美國金融系統與伊朗進行了被嚴令禁止的交易行為,而Skycom公司是華為的子公司。

多個Skycom的銀行賬號由華為僱員控制,這些華為僱員是2007-2013年間賬戶上的簽字人;

文檔和電子郵件的記錄顯示:被列為Skycom「經理」的人員是華為的僱員

Skycom的官方文件,包括幾份備忘錄,上面有Huawei的商標;

電郵通信和其它記錄顯示:所有被確認的Skycom業務都是使用「@huawei.com」的電郵地址進行;

文件顯示:據傳,先前一家被認為與此事並不相關的企業實體2009年收購了Skycom,事實上直到2014年前後這家企業也是由華為控制的。

2018年7月4日,中國北京,華為商店。
2018年7月4日,中國北京,華為商店。圖:Imagine China
孟晚舟有沒有在Skycom和華為的關係上說謊?

孟晚舟和其他華為代表為了隱瞞Skycom和華為之間的聯繫,向眾多跨國金融機構做了虛假陳述。而事實上,Skycom的僱員就是華為的僱員。

孟晚舟和其他華為代表在華為和Skycom關係的實質上反覆撒謊,隱瞞了Skycom作為華為在伊朗的附屬公司運營的事實,目的是從跨國金融機構處繼續獲得銀行服務。

在2013年8月前後,孟晚舟安排了一次與金融機構1高管的會面,進行了PPT演講。這次會面中,她對金融機構1的這位高管做了一些虛假陳述。

2013年9月3日前後,孟晚舟親手把演講所用的PPT英文版文件遞交給了金融機構1。這份PPT包含了大量虛假或誤導性的陳述,包括陳述華為在伊朗的運營嚴格遵守聯合國、美國、歐盟的相關法律法規及制裁法案」。但事實上,Skycom利用美國金融系統與伊朗進行了被嚴令禁止的交易行為。

孟晚舟不僅本人做出了相關陳述,而且在書面以及對金融機構1高管的口頭陳述中,都使用了第一人稱「我」,美國當局認為,這表明她本人知曉有關這些陳述的事實情況。

孟晚舟的虛假陳述導致什麼後果?

基於孟晚舟和其他華為代表的虛假陳述,受害的銀行機構被誘使進行了原本不會發生的交易,華為因此可以通過國際銀行系統將資金從受美國或歐盟制裁的國家(如伊朗、敘利亞或蘇丹)轉移出去。

根據Skycom 2009和2010年的財報顯示:Skycom的主營業務是投資控股並擔任與伊朗(簽訂)合同的承包商。

基於孟晚舟和其他華為代表所做的虛假陳述,金融機構1及其美國的子公司在2010-2014年前後在美國結算了超過1億美元與Skycom相關的交易。

受害的銀行機構被誘使進行了原本不會發生的交易。結果,它們違反了銀行的內部政策,並有可能因此違反了美國的制裁法案,面臨著罰款和被吊銷資格的風險。

在2013年8月孟晚舟做出相關陳述後,金融機構1的幾個風險委員會部分基於她的虛假陳述,決定繼續開展和華為的銀行業務。

資料整理:端傳媒記者 來福、李由 實習記者 邱子航、何璐瑤

以上為12月10日更新內容,端傳媒將繼續關注事件進展
華為公司首席財務官孟晚舟12月1日在溫哥華被捕。
華為公司首席財務官孟晚舟12月1日在溫哥華被捕。攝:Imagine China
「華為公主」孟晚舟

孟晚舟出生於1972年,是華為創辦人任正非與第一任妻子孟軍所生長女。她1992年從華中理工大學(現華中科技大學)畢業,1993年加入父親任正非所創立的華為,從一名接待員做起。期間,孟晚舟計畫出國留學,並拿到入學許可,卻被認為有移民傾向而被拒。

1997年,孟晚舟在華中科技大學攻讀會計學碩士學位。一年後重回華為,任財務負責人。據華為官網介紹,此後孟晚舟歷任華為國際會計部總監、華為香港公司首席財務官、賬務管理部總裁,並幫助華為建立了一個全球統一的財務組織。

據財新報導,2001年孟晚舟首次來到溫哥華,拿到加拿大永居權,與丈夫在溫哥華Dunbar買了一套房,並與丈夫、一個女兒以及三個來自上一段婚姻中的兒子在此地生活。

2005年,孟晚舟主導建立了五個全球共享中心,推動華為全球集中支付中心在深圳落成。此項業務為華為的海外業務迅速擴張提供了核算保障。因此得到了任正非的肯定。

2011年,孟晚舟成為華為新一屆董事會成員,並出任公司常務董事、CFO。此時,外界仍不知曉孟的身世。直到2013年,她為任正非長女的身份才首次曝光。據報導,由於孟為人親和,在公司頗受歡迎,被稱為「華為公主」。

2018年3月23日,經持股員工代表會投票選舉,孟晚舟擔任華為副董事長並兼任首席財務官。任正非曾表示,華為成功的關鍵是「財務體系和人力資源體系」。這一回答被看作是對孟晚舟的極大肯定,外界紛紛猜測,她將成為華為下一任接班人,但這一點隨後遭到任正非否認,他表示,華為接班人需要包括多項品質和能力,而「這些能力我的家人都不具備,因此,他們永遠不會進入接班人序列。」

被捕前,孟晚舟已是華為旗下共11間公司的董事,包括華為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華為旗下投資公司西安鋭信投資有限公司、成都華為高新投資有限公司等等。
2018年12月12日,加拿大溫哥華,孟晚舟的住處。孟晚舟一家還叫了披薩填飽肚子,度過她交保後的第一天。
2018年12月12日,加拿大溫哥華,孟晚舟的住處。孟晚舟一家還叫了披薩填飽肚子,度過她交保後的第一天。圖:Imagine China
華為:從倒賣減肥藥到全球第一大電信設備商

華為技術有限公司由任正非創立於1987年,是全球第一大電信設備商(中興排名第四)。

任正非畢業於重慶建築工程學院(現重慶大學),早年在遼陽化纖總廠工作,1983年進入國企深圳南油,由於不懂做生意,任在業務中被騙走巨款,被單位辭退,併負債200萬。此後,任與第一任妻子孟軍離婚。

1987年,任勉強湊到2萬元,在深圳創辦華為,「華為」有「中華有為」之意。任最初做倒買倒賣,包括減肥藥等,後依靠在軍隊的關係,任代理銷售多家解放軍駐香港企業的小型交換機,獲得了啟動資金。

1994年,華為推出的「C&C08「大型程控交換機備受青睞,直至90年代末,該機型已經戰勝多數競爭對手,在內地通信設備市場不斷擴大份額。

1996年,華為進入大獨聯體市場,在莫斯科與西伯利亞首府諾沃西比爾斯克之間鋪設了3000多公里的光纖電纜。至2003年,華為在獨聯體國家的銷售額超過3億美元。

2004年,華為首次在歐洲實現突破,與西門子成立合資公司,獲得荷蘭運營商Telfort價值超過2500萬美元的合同。2005年,華為的海外合同銷售額首次超過國內合同銷售額。同年,與位於英國的世界第二大移動通訊公司沃達豐簽署《全球框架協議》,成為英國電信首選的21世紀網絡供應商。

2007年,華為在光傳輸網絡、移動及固定交換網絡、數據通信網絡幾大領域與實力強大的愛立信、阿爾卡特、思科等老牌通訊公司展開激烈競爭,並守住了陣地。2008年,華為在移動設備市場領域排名全球第三,被《商業週刊》評為全球十大最有影響力的公司;與此同時華為加緊研發,據統計,當年華為共遞交1737件PCT專利申請,成為世界專利申請排名第一的公司。

此後三年,華為轉戰無線接入市場,市場份額位居全球第二,於2010年加入聯合國世界寬帶委員會。

2011年後,華為將業務擴展到澳大利亞、印度、中東、非洲等地,並於2013年在倫敦設立全球財務風險控制中心,同年歐洲物流中心也在匈牙利正式投入運營。

華為是5G項目的主要推動者,在歐盟、英國,華為都是5G項目的發起者之一。2016年,國際無線標準化機構3GPP第87次會議在美國拉斯維加斯討論手機5G標準,最終華為的PolarCode(極化碼)方案,從一系列競爭者中脫穎而出,成為短碼方案的贏家。而此次孟晚舟事件,無疑為華為未來5G方案的推廣,蒙上了一層陰影。

原文:《中美關鍵談判前夕,華為被控23宗「罪」(1.29更新)》 https://theinitium.com/article/20181209-mainland-huawei-mengwanzhou/?utm_medium=copy
© 端傳媒 Initium Media


美國沒有被失蹤,被自殺,的作法,有指控必然有所本,可以說美國的證據有問題,是假的,但請中方有反駁的根源,但華為只是空口說白話
要錄影帶有錄影帶,要文件有文件,只一句話都不是我幹的,,,,全世界都在看,你說沒有證據那也只是你說的,除了一張嘴還有嗎?抵制華為的數個國家也清楚其中損失的商業利益,但更重視國家安全,換句話說如果是虛構?美國會彌補損失的商業利益?正是因為其真實性選擇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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