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H_Shou wrote:
中國何年何月何日擁有釣魚台主權?
什麼時候交割的? 或是被強佔的?
老頭來幫你啟蒙一下
1885年9月,日內閣計劃竊取釣魚台列嶼,劃入沖繩管轄,遂令沖繩縣勘查各島嶼,但沖繩縣知事西村捨三在1885年9月22日回覆時指,釣魚台列嶼是中國領土。不敢貿然建立國標:
「該島等與前時呈報之大東島 (位於本縣和小笠原島之間)地勢不同;中山傳信記載之釣魚台、黃尾嶼、赤尾嶼等屬同一地方,此事雖不能必說無疑。但倘屬同一地,方則顯然不僅為清廷冊封中山王使船所悉,且各附以名稱,向為航行琉球之目標。
「永樂元年,奉差前往西洋等各國開詔,累次校正針路,牽星圖樣-----北風,東湧開洋,用甲卯,取彭家山,用甲卯及單卯取釣魚嶼。-----正南風,梅花開洋,用乙辰,取小琉球用單乙,取釣魚嶼南邊--------取琉球國為妙。」
明確記載《順風相送》是明朝永樂元年(1403年)使臣往海外各國開詔時,勘查校正航線而作;且那時中國人已發現、命名釣魚台,及用作往琉球群島航標,構成國際法中原始權利。
及後明嘉靖年間,倭寇猖獗,有識之士草不著述抗倭之道,如薛俊著《日本考略》、鄭舜功著《日本一鑑》、鄭若曾著《鄭開陽雜著》及《籌海圖編》;其中《鄭陽雜著》為當時防倭的官方文獻,後更收錄在《四庫全書》。此等鉅著均將釣魚台列嶼劃入我國版圖,符合國際法中海岸對領土管制的定義。
此外,清光緒十九年(1893年),即甲午戰爭前一年,慈禧太后曾下詔書,將釣魚台列嶼賞給李鴻章幕僚大臣、郵尚書盛宣懷(1844-1916)------------即釣魚台、黃尾嶼、赤嶼三島賞給盛宣懷為產業,供採藥之用。足證甲午戰爭前釣魚台列嶼仍是中國領土。詔書的英譯本已列入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1971年11月9日的會議記錄。
更何況
日本是最沒資格主張釣魚台列嶼主權的
日本天皇特使重光葵在代表天皇簽署的伏降文書中
清楚載明無條件同意波茲坦宣言當中對日本的領土限制
也就是放棄北緯29度以南所有領土主權
都放棄了
還有臉說釣魚台是日本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