仕高利達2015 wrote:這跟志願留營表有什麼...(恕刪) 我記得志願役好像都要三到四年!!義務役可以一至兩年!!基本上服役都是志願, 所以沒得抱怨!!差別只是兵種與服役內容不同!!可能不會有人有那種意願吧!!呵呵!
仕高利達2015 wrote:服完役期 就算是盡自...(恕刪) 現在兵役只有四個月!!而再叫人去服義務役一兩年, 除非是死到臨頭, 基本上是一百個不情願!!與其這樣, 不如讓有意願服役又不怕辛苦願意鍛鍊自己的人有報效國家的機會!!當然, 如果我是老闆, 你拿服役紀錄跟履歷來, 我會優先錄取!!但也是要能證明人格特質與工作的合適性!!義務役是責任, 你可以選擇要負起責任, 也可以不選擇!!那是每個人的人生!!連當年徵兵也有一堆人在逃, 理由千奇百怪; 但結果總是只有一個!!當兵能逃, 婚姻能不能逃??工作上的挫折壓力能不能逃??感情受挫能不能逃??共產黨恐嚇幾聲, 嚇得趕快移民, 能逃就快逃!!既然連國家的徵兵都想逃, 還有甚麼不能逃??既然是義務役,你就只是盡自己的責任跟義務而已!! 對國家與自己負責!!既然是自願入伍, 你就沒有甚麼好抱怨, 因為你的人生自己決定, 但不是在軍中!!差別只在這裡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