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80% of Data in Chinese Clinical Trials Have Been Fabricated
Oh crap.
https://www.sciencealert.com/80-of-the-data-in-chinese-clinical-trial-is-fabricated
2. N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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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16 MAY 2017
China cracks down on fake data in drug trials
Researchers and manufacturers face possible jail time — or execution — for fraudulent submissions to nation's drug agency.
https://www.nature.com/articles/n-12286656
連Nature 期刊都寫出來了.......,Nature 期刊是什麼? 去問一下海歸派吧!
0818mikeyou wrote:
這只是我隨便google...(恕刪)
兩岸
【學術造假】國際期刊撤107篇中國醫學論文 涉偽造同行評審
撰文: 崔德興
發佈日期:2017-04-22 16:59
最後更新日期:2017-04-22 16:59
4月20日,世界著名學術出版機構施普林格(Springer)發表撤稿聲明,宣布旗下期刊《腫瘤生物學》(Tumor Biology)撤回107篇發表於2012年至2016年的論文,原因是同行評審(Peer review)過程中有造假。據了解,這107篇論文幾乎全部和中國科學家有關,還創下正規學術期刊單次撤稿數量之最。
論文造假是相關物理、化學、醫學家的事。跟國家組織無關!
我說的造假指的是國家單位,不是指個人行為。
2017/04/04台灣大學郭明良研究團隊論文造假事件,台大校內、科技部、教育部調查結果雖都認為台大校長楊泮池並未違反學術倫理,但教育部報告則是指出,根據楊泮池身為學術行政主管與重要作者,卻「督導不周」。今日(4/4)楊泮池則是透過台大提出書面說明,對於此學術倫理案對臺大和臺灣學術界都有重大影響,他深感抱歉。
台灣也有論文造假事件,不要只說大陸有。這是50步笑百步。
論文為什麼會造假?這跟教授升等有關、與學校排名有關。還有教授自己個人聲望、 金錢收入有關。這不是學校教教授做的,是教授自己做的,這與個人利益有關。這不關國家利益,中共沒必要動用國家資源造假。懂?
所以你說台灣、中國有論文造假,美國有沒有論文造假。我相信一定有,因為這牽扯自己個人利益,教授也是人,也需要生活,論文有時會寫不出來這是人之常情。為了獲得更好的薪水、更好的職位,財迷心竅,各國皆有。
不要拿單一事件來說嘴,謝謝。
0818mikeyou wrote:
這只是我隨便google...(恕刪)
中國最高法院出手,打擊藥物試驗數據造假
2017-05-16 15:05
來源:N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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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以 China cracks down on fake data in drug trials 為標題
發佈在 2017 年 5 月 11 日的《自然》新聞上
原文作者:David Cyranoski
如果向藥物監管機構提交虛假的臨床試驗數據,中國的研究者和藥企就有可能面臨牢獄之災——甚至死刑判決。
根據中國最高法院上月公佈的一條新司法解釋,偽造臨床試驗造假可能會被判刑,嚴重情況下可處死刑。
這一政策轉變是中國為加快國內因緩慢而飽受詬病的藥物審批程序,同時不讓危險和無效藥物流入市場而採取的數項舉措之一。方恩醫藥發展公司的董事長張丹表示,這一舉措是“發出了迄今為止最強有力的信號,旨在向藥物開發者、臨床試驗管理人員、PI 和醫生表明,中國現在對臨床試驗數據的態度非常嚴肅”。方恩醫藥是北京一家協助企業開展臨床試驗的公司,本身也是新規下需要承擔責任的對象。
在遼寧省丹東市的一家藥房,一位老人在查看貨架上的藥物。 Jacky Chen/REUTERS
2015 年,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CFDA)要求藥企自查核查藥品註冊申請中“臨床試驗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和規範性”,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問題的嚴重性。 CFDA 表示,如果在隨後的核查中發現了違規行為,那麼提交申請的企業將被禁止提交其它藥物的註冊申請。根據 CFDA 文件,超過 80% 的申請被主動撤回。在餘下的申請中,有四分之一由於真實性問題未被批准。
上海市海上律師事務所的醫療律師劉曄表示,新規將會擴展現行法律的範圍,將臨床試驗數據的提交也涵蓋在內。
瀋陽藥科大學藥品監管科學研究室主任蘇嶺表示,生產和銷售假藥早已屬於犯罪行為,但此前,在審批中提交虛假數據並未受到監管。蘇嶺也是禮來亞洲基金的風險合夥人。最高人民法院審委會於 4 月 10 日通過了這一司法解釋,預計將於數月內,在最高法院發布後生效。提交虛假臨床試驗數據的申請人將按生產、銷售假藥罪處罰。
可處死刑
根據新規,如果被批准的藥物造成了健康問題,違法者可被判處十年監禁,在造成嚴重或致命後果的情況下還有可能被判處死刑。即使藥物沒有被批准,或者被批准但沒有造成傷害,提交虛假數據的違法者也可能面臨三年有期徒刑的處罰。新規規定,提交虛假臨床試驗數據還可按照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的相關法律規定被提起訴訟。
蘇嶺表示,新規的影響取決於執行。在參與試驗的大量人員中,究竟哪些人會由於有問題的數據被問責還不清楚。蘇嶺還想了解的一個問題是判決將會有多嚴格。 “偽造一個病人的數據就會觸犯法律,還是要達到 10 個、100 個病人?”他表示,第一起訴訟將會為這個問題提供答案。 “政府可能會將某個人作為典型。”
對於究竟會不會有人在新規下被判處死刑,一些人表示懷疑,但另一些人則認為不無可能。 2007 年,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鄭筱萸因在藥物審批流程中受賄被判處死刑;他批准的一些藥物導致了人員死亡。
“這種可能性很小,但比如說有孩子因為註射了劣質疫苗而死亡,我覺得(判死刑的)可能性還是有的,”張丹說。
但劉曄則認為新規的執行可能並非易事。 “如果不能證明造假意圖,犯罪就不能成立,而證明意圖是很難的,”他說。
一直以來,批評者都認為中國的製藥行業問題叢生。一位 CFDA 官員表示,去年出現的大量撤回申請背後有許多原因,包括資料不齊、數據“失實”和未按標準流程操作。
走捷徑
斯坦福大學的衛生政策研究者 John Ioannidis 表示,中國臨床醫院發表的學術論文也有同樣的問題。這些論文往往沒有記錄試驗是否採取雙盲方法,研究目的是否達到,是否獲得了知情同意和倫理許可,以及是否隨機選擇了對照組和被試組以減少偏差。研究還發現,中國的試驗更有可能得出陽性結果,即使是在該藥物在其它地區都試驗失敗的情況下。 “絕大部分問題的來源是,人們為了在更好的期刊上發表論文,獲得相應的收益而不惜走捷徑,”Ioannidis 表示。
蘇嶺表示,新規會嚇跑許多造假者——他們的申請阻塞了審批系統,因此將為真正有效的藥物掃清障礙,目前,後者的審批週期也十分漫長。 CFDA 通常需要四年或更長時間才能批准已在美國或歐洲獲批的藥物。
此前,CFDA 已採取了其它措施來加快監管流程,並提高嚴格程度。從 2015 年年中到 2016 年底,CFDA 新招了 450 名監管人員,使人員數量翻了兩番,預計今年還將增加 300 名員工。今年五月起,藥品審評中心將會獲得批准開展藥物臨床試驗的權限,而不再需要得到其上級機構 CFDA 的名義批准——這一流程往往會將審批時間增加數月之久。
蘇嶺擔心,這些措施可能意味著反應“過熱”。他說,缺乏藥物開發或監管經驗的人員可能會批准無效甚至有害的藥物,其後果將是災難性的。
0818mikeyou wrote: 如果按照你說的標準, 那你是否平心客觀批評針對此版網友正反意見兩方, 而不是誏我們感覺到你只是幫腔打擊台灣這一方.
不戰而屈人之兵乃最高手段, 此版幸有C大等人䕶持台灣這一方, 而不是一天到晚被五毛or 同路人干擾偏離議題, 如果我們在此版就被五毛以不實誇張資訊威嚇, 那不就是達到老共的不戰而屈人之兵的目的.
當然每個人信仰理念不同, 也會造就言論觀點的不同.既然L大說不要自甘墮落, 那就請你自身開始客觀的公平針眨實事....(恕刪)
既然是討論那有正反觀點的差異不很正常嗎?我又不是裁判也不高人一等幹嘛要中立客觀的對雙方觀點進行批評?
大陸人鬼扯瞎講有不實誇張的資訊要是被您發現完全也可以像我現在對您這樣給他當面指出讓其無法繼續啊。
現在看來此話題被干擾完全偏離主題不就是從您的醫療開始的嗎?
另外我覺得無論是信仰理念不同或是言論觀點的不同都無法成為您一而再的發表不實言論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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