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zechiny wrote:
那連中華民國憲法規定我國領土包含中國大陸地區都不願承認的塔綠班算什麼?
你說說現今政府有誰不承認??
別張口就來啊!
憲法寫的是那樣 但有沒有看到增修條文??
沒看到我貼給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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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通稱憲法增修條文,是中華民國政府為回應民主化的呼聲與臺灣本土化風潮等政治情勢而新增的《中華民國憲法》條文。增修條文與憲法本文分開,在不修改原有憲法本文的原則下,凍結部分憲法本文並另以增修條文的方式修改之,使憲法能在政府實際統治領土(自由地區)順利運行。自1991年(民國80年)5月1日首次公告施行以來經過七次修訂,現今施行的是2005年(民國94年)6月10日公告的第七次增修版本、及部分2000年(民國89年)4月25日公告之條文。[1]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的制定,在中華民國歷史及臺灣歷史上均有著重大意義。條文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等實際管轄領土稱為「自由地區」(未直接指涉),僅有由自由地區之國民擁有完整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但部分僑民亦有選舉權)。此外,條文中也對總統直接民選、國會選舉、中央政府組織、省制等規範做出大幅度的修改或凍結。憲法增修條文使中華民國的憲政體制得以順利運行,讓中華民國政府在台澎地區更順利的實行自由民主的國家制度[來源請求]。
至今憲法七次增修皆由國民大會通過;依照2005年(民國94年)所完成之第七次增修,往後之憲法修正及領土變更程序改為由立法院提出並經過半數自由地區的選舉人投票同意生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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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由國民黨從口國帶來的憲法早就該改了!
失去的領土就算寫進家法中也沒人承認!
起碼國民黨政府當初可是有實際統治過中國!
但這口國一分鐘也沒統之過台灣 但又宣稱有台灣主權 這除了無恥還是無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