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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個月役期的兵不能算正式戰力吧?

henry999 wrote:
訓練的目的就是要服役,付出的成本要回收,結訓後要留營幾年?
四個月役期就不願役了怎麼還有這想法?
要送出國還要體能語言通過才行,
還有最重要的薪水.只有6255..
想點實際的啦..

真有能力出國當職業軍人就去美國,先取得綠卡,考進後勤維修單位,
不用上戰場,月薪最少15萬台幣,福利比台灣好N倍,
腦筋壞了才在台灣!







這些人是哪裡來的自信"有能力"?

路易斯威登 wrote:
這是標準黨國軍公教的(恕刪)


你真是在搞笑,,付出與所得是人性與任何黨都無關
民進黨及側翼那些閃兵的立委叫出來鞭好不好
還有你起碼表態一下付你6255叫你幹這些事你要不要
......你去當兵吧..去展現你的論述

還有不要當井蛙,這是台灣人在美國服役,,看美國國家給軍人薪水及福利,
相對台灣政府給軍人待遇是多大落差!

我上面說了..有能力出國絕對不會在台灣!


路易斯威登 wrote:
這是標準黨國軍公教的(恕刪)


我要告訴你這是政府對因公受傷的軍人是這樣照顧的!
平時就這樣了在戰時戰後更慘!

2015年發生的案例,2020才判賠,但現在還在打官司!
你是家長會不會讓你小孩在台灣當兵



henry999 wrote:
還有不要當井蛙,這是台灣人在美國服役,,看美國國家給軍人薪水及福利,
相對台灣政府給軍人待遇是多大落差!

我上面說了..有能力出國絕對不會在台灣!


台灣人的平均收入有美國這麼高嗎?

美國人所得高得以支持愛國家誓死如歸軍人的付出
henry999

你給我這樣薪水福利,世界最強軍力,保障無後顧之優,我也會誓死如歸

2021-12-09 9:39
Morgan Stanley

看人家的福利也要看人家操的多兇,人家是可以為國家犧牲性命! 不是能撈就撈能混就混

2021-12-09 10:15
路易斯威登 wrote:
以前的反共救國現在的(恕刪)


少貼那些543的,只要有犯法就去辦

你要憤世嫉俗,義憤填膺,就去當職業軍人展現你的論述

最重要的政府是怎麼對待因公受傷的軍人,你不要視而不見
to henry999,

"你真是在搞笑,,付出與所得是人性與任何黨都無關
民進黨及側翼那些閃兵的立委叫出來鞭好不好"

連勝文大概跟我同屆,他沒當兵啊!
我那個年代多少權貴子弟也沒當兵啊!

我那個年代義務役士官也只有6990,
二兵3XXX,上兵5XXX,
我那個年代沒有志願役士兵,志願役中士
(沒錯,也沒有志願役下士,中士應該就是3萬多)

以上都是純薪餉,不含其他加給。

基本上你拿義務役跟志願役本來就不一樣。
何況當時志願役就有外散、外宿!

我就問一句話,為何從102年度開始實施4個月的役期,
那時都沒有人在質疑強度太低,不符戰力?

何況,說實話,不要說現在的4個月兵沒戰力,
我那個年代,陸軍(本島)比較有戰力的(就是會操課,或是下基地,演習)
大部分只有野戰師,機械化師,裝甲旅或空特,一般的部隊光一般衛哨勤務
應付長官督導,營區維護就差不多了(那時其他單位補兵就沒補很多)
更別論還要花多少時間做業務!

那時還有一堆守海防的,戰力是甚麼?

所以這樣叫戰力?
國情不同,你要把一般軍人提高到美國的待遇?如果志願役的話可能就會吃不消了!
一般義務役也要嗎? 應該每個國家的義務役與志願役都有差別待遇吧!

最後,你提2015因公受傷的案例,2015應該還是馬小九當差耶,怎麼不去罵他啊?

奇怪耶!
henry999 wrote:
少貼那些543的,只要有犯法就去辦


陳庚金都說
能撈就撈,能混就混

這些人要做到讓大家尊敬,肯為國打拼而不是在那邊五四三

我相信人民會支持他們應該有的福利
henry999

前因後果你知道是什麼原因嗎!!

2021-12-09 11:02
路易斯威登 wrote:
陳庚金都說能撈就撈,(恕刪)


前因後果你知道是什麼原因嗎!!都粗暴砍你了還福利哩...
被砍的人唉幾聲不是很正常嗎!
我再說一次現在政府是怎麼對待因公受傷軍人的...
還有人民會支持個屁,,一堆人屬慣老闆壓榨別人的論調,你就是其一,
要別人賣命,你自己為何不去!
henry999 wrote:
我再說一次現在政府是怎麼對待因公受傷軍人的...
還有人民會支持個屁,,一堆人屬慣老闆壓榨別人的論調,你就是其一,
要別人賣命,你自己為何不去!


發生在馬政府任內的事要現在的政府負責?
就如同慶富案的翻版一樣

人民支持的是愛護民眾願意保家衛國的將士,肯付出自然百姓看了很心疼
本來就是不公義的東西當然要取消
軍人職責是升官發財還是保家衛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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