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馬自己評估,原LCS構型榨不出更多空間滿足帝國海軍的要求(Mk-41從16管擴充到32管),不如專注在次系統上……不過,洛馬也真拿到戰鬥系統船艦整合與測試的合約。按照帝國海軍對FFG(X)的要求,我在其他樓還揶揄說不如多買柏克3 張敬民 wrote:真假!?可能洛馬這次...(恕刪)
25562623 wrote:不.有一點關係. 條...(恕刪) 突然想到 Star destroyer, 艦長好幾公里(噸位查不到),火力大概可以滅掉一顆星球,還是叫做驅逐艦也許,現在大台的軍艦就叫驅逐艦了。聽說全世界只剩美俄還有服役的巡洋艦,戰艦則是完全走入歷史了,所以驅逐艦變老大了。
White bear wrote:也許,現在大台的軍艦就叫驅逐艦了。..(恕刪) 能遠洋獨立作戰不需要補給艦隨行的都叫巡洋艦,現今驅逐艦就等於是以前的巡洋艦,只是叫驅逐艦比較沒那麼敏感,稱為巡洋艦有攻擊佔領的意味,畢竟公海又不是你家的。軍艦中用途最廣的是4000噸左右的巡防艦,能遠洋亦能近岸作戰,噸位大的驅逐艦於近岸作戰的效果極差,但巡防艦的缺點是遠洋作戰時必須依靠補給艦隨行。
巡防艦 和 驅逐艦的主要差別在那-----------------在冷戰前.尤其在1戰後,軍艦的區分是用噸位來分.1000-5500 噸是驅逐艦.5500-8000是輕巡洋艦.8000-12000是重巡洋艦12000以上都稱戰艦.1000以下.就巡護艦或砲艦及河岸艦居多.再1000-5500噸中的驅逐艦. 戰前造大都是3000-4000噸間. 戰爭期的急造艦大都落再900-2000噸間.這在大日本帝國海軍可觀察到.冷戰後,美軍重新編組軍艦級別.因空母的崛起.戰艦的消失. 造就美軍將1000-4000噸歸於巡防艦/近岸支援艦. 4000-15000都算驅逐艦. 15000以上就巡洋艦.加空母成4級. 戰艦級別就等BB-61到BB-64除役後取消之.軍艦只是個載體. 噸位越大,表示船越大艘.越大艘就能塞更多設備. 但是越大艘不見的好管理(油耗/被攻擊時的體積太明顯/吃水位深).以台軍來說破萬噸的基隆級4艘是拿來當旗艦/指揮艦使用. 成功級/陽字級/派里級/拉法葉才是防護手. 沱江/錦江/等飛彈快艇(400-800噸)才是攻擊手.因台中2方.國防支出及武備數量無法同等相比.用小船是有其用意.小船可入一般漁港補給.大船就只能入軍港/商港補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