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ke H wrote:
訴訟一向上法院解決
最壞結果就是賠償
若發現設計製造問題 那就改良
重新驗證到各方認可為止
上面那位 似乎認為波音這下就被打趴
可見你沒有擔任要職的能力...(恕刪)
你以為現在是買部洗衣機嗎? 那是大型客機.
坐飛機不同坐車, 你是無法中途跳機的. 半年墜機2次, 而且飛行員無法阻止, 下次你要出國, 還會揀737嗎?
未交的幾千架機, 你是航空公司, 還會收嗎? 你收了, 你的乘客會怎樣看你?
改良到各方認可? 怎認可? 波音說已更新了飛行系統, 你們可放心乘搭, 閣下就敢上機? 要多長時間? 幾個月? 一年? 幾年? 已收了機的航空公司, 損失怎麼計? 開了的生產線, 損失怎麼計?
現在波音不是主動承擔責任, 是先由外國宣佈禁飛, 美國才"被迫"宣佈禁飛. 這樣的飛機公司, 給世人看到, 是一間注重乘客安全還是自己股價的飛機公司? 這樣的商譽損失, 誰曉得會有多大?
遇著這樣的公關大災難, 你還以為波音可以輕輕胡混過去, 我才真懷疑你有沒有擔任要職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