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670520 wrote:您可以把預算書拿出...(恕刪) 造船廠費用如果是造艦總預算的一部份就沒問題啊!造艦總預算是總項,造船廠費用是總項中的分類項,這本來就要跟立委說明,不然立委如何審預算,重點是海軍與船廠間的合約。此外,該造船廠使用的國外技術與設備可能以商對商方式比較易於取得,也是海軍以這種方式簽約的原因之一。這些眉角馬文君不可能不知道。
我有點疑問,如果今天有其他南韓、澳洲等國來競標,那廠房設備也納入採購金額,這樣廠房還能專屬我們專用嗎?如果國外廠商得標後,廠也蓋好了,🈶️違約問題要解約,37億的廠房不就....另外這採購案確定了嗎?公告上網了嗎?這是比巨額的財物採購案,真的要小心
peter670520 wrote:我有點疑問,如果今...(恕刪) 如果今天有其他南韓、澳洲等國來競標就不會有這些問題了,但是沒有..所以我們自己要從0開始,萬事起頭難,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國防更是如此...
peter670520 wrote:我有點疑問,如果今...(恕刪) 你這前提根本完全不成立, 所以後面推演的全錯!潛艦因為嚴格要求機敏性, 所以早就決定 '潛艦國造', 根本完全沒有外商總攬建造的任何機會! 外商最多只能當供應商或分包商而已, 施工地點當然由資方與主承包商決定!至於業主與主承包商誰出錢建廠, 這只是雞生蛋, 蛋生雞的循環問題, 根本無意義。 最終還不是海軍要付總帳-----因為是中華民國海軍潛艦專用船塢。 這只是列帳方式不同而已, 端看當時主承包合約怎麼訂。一般而言, 海軍付建廠費能節省這筆錢所衍生出的利息錢。 你現在由台船出, 羊毛出在羊身上, 他還不是在日後製造與維修費給你算回來, 反而還要多加台船對此貸款的利息錢。
優質木精 wrote:在長遠的未來裡台船...(恕刪) 不管未來中船有幾個客戶,這東西就叫NRE。non recurring expense。合約可以談 如果未來中船有別的客戶可以退比例,但是。。台灣請老美研究魔改AN/APG-83一定有NRE包括設備之類。是立委太白痴不知道。加上這船塢看起來太大了,白痴立委就跳起來了。事實上電子設備有的也是天價。船廠周邊設備的報價這東西在2001營養午餐案就已經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