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b2010 wrote:
烏克蘭和格魯吉亞告訴...(恕刪)
國境之北 wrote:
單憑單方面的國內法,...(恕刪)
事實證明~沒幾個國家認為我們是國家~所以想簽國與國條約~還是早早洗洗睡吧~
(既然是國內法,就沒有台灣置喙的餘地,哪天美國為了國家利益把這法廢了,或是修法,台灣是能拿美國怎樣?)台灣當自強~別老是想靠別人保護你~和美國最多就是彼此互相利用而已~就算簽了國與國條約~還是能毀約阿!!案例比比皆是~靠條約~還是靠自己實在~條約最多只是拿來當作談判的依據~不然沒有台美關係法~老美有需要賣武器給你嗎?

國境之北 wrote:
單憑單方面的國內法,...(恕刪)
事實證明~沒幾個國家認為我們是國家~所以想簽國與國條約~還是早早洗洗睡吧~
(既然是國內法,就沒有台灣置喙的餘地,哪天美國為了國家利益把這法廢了,或是修法,台灣是能拿美國怎樣?)台灣當自強~別老是想靠別人保護你~和美國最多就是彼此互相利用而已~就算簽了國與國條約~還是能毀約阿!!案例比比皆是~靠條約~還是靠自己實在~條約最多只是拿來當作談判的依據~不然沒有台美關係法~老美有需要賣武器給你嗎?
cche1079 wrote:
別忘了"臺灣關係法",這個對米國政府等同國內法律約束力(米國國會立法通過), 米日將台灣劃入保安範圍內某種程度就是對外表態(畢竟台灣扼守著日本命脈的輸油航道,台灣被拿下 不說沖繩基地將直接面臨共軍近距離威脅+共軍潛艇可直接由台灣東岸進出太平洋,這種情況下日本鷹派基本就別再妄想能跟中國較一較高下), 至於聯合演習? 中共自家的軍事觀察家/媒體都在抨擊台灣漢光演習跟米國的太平洋軍演根本是同步進行......(反正台美已建立共同軍規資料鏈,有沒有"同步"進行,台美自己最清楚)
從《台灣關係法》產生的歷史背景來看,它實際上是美國政治家對“一個中國”政策的平衡或補充
它是一個寄生於“一個中國”政策大樹上的藤蘿,並不是一個獨立體
1979年1月1日中美正式建交,同時美台斷交、終止《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從台灣撤軍
作為對這種新格局的肯定與補充,三個月後,美國國會參眾兩院分別通過了《台灣關係法》
說得透徹點,沒有“一個中國”政策,就沒有“台灣關係法”
單獨研究《台灣關係法》,難以判斷在風暴襲來時藤蘿是否會倒,會倒向哪個方位?
但連同美國的“一個中國”政策一起研究,你就可以明確判斷﹕如果“一個中國”政策的大樹倒下,附著其上的藤蘿也必將一起倒下
作為《台灣關係法》的基礎或寄主的美國“一個中國”原則,認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同時也就隱含了“美國不會承認台灣是獨立國家”的承諾
另一方面,由於美國和國民黨政府的傳統友誼,由於因政策轉向而給台灣造成新的生存困境,由於缺乏必要附加條件的“一個中國”政策也可能導致中共武力犯台,破壞美國的和平穩定世界戰略,還由於希望兩岸通過和平方式從容解決爭端
凡此種種,使美國絕對不能允許中共片面打破台海的和平與穩定。這些目標和決心,在與中共簽訂的一系列文件中無從體現,於是只有以美國國內法的形式出現,這就是“台灣關係法”。
臺灣關係法是美國的國內法,意思是說美國人如何解釋或者修改或者廢除台灣關係法
都是屬於美國的國內事務,而不涉及對台義務。
是屬於美國對自己的自我約束
而不是兩國間的條約或協定
美國執不執行台灣關係法
都是美國說了算
守法 一定要守法
公平 一定要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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