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時不是積假,而是因為業務關係常被停休退伍前還來不及補完,因為要補也要有人力卡哨才可以補啊..我們缺編一半的人,勤務根本很難排啊,常會被排長用溫柔的口氣告知..請你下次再補好不好就這樣...下次還有下次,接著又被停,然後又下次而且常常是06-24算補兩天,正常是08-22算一天假,但是要在21晚點名前回隊參加晚點名收假也曾經08-08算補三天假的話說....小弟當年是憲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