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erokiller wrote:只要雙方同意,殺人也...(恕刪) 我是贊成死刑可作為懲戒行為的最終及手段,它看起來比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要仁慈一點,但這不是我要質疑的重點!我的問題核心是『台灣人為甚麼要去參與外國人的侵略行為』?外籍兵團是為了保護法國殖民主義的利益而成立的,殖民主義就是侵略行為,在現代早已被揚棄,外籍兵團值勤的地點都在法國境外,有很大部份是舊殖民時期留下的魁儡政府,或強徵強租,或與之黑箱作業,以前法國在這地方搞核爆,火箭試驗基地,現在開採石油、礦產,當地居民的生活苦不堪言!當然,這些都離我們很遠,也不干我們的責任,但台灣人為甚麼要參與?!法律及條約是人去制定的,殺人放火也是人為的,這兩者之間是不是可以作配套?其適法對象的合理性及公平性是否可以討論?我沒有法律專業,玩不過這些『法匠』!被侵略國尋求盟國提供人員及技術的協助vs參與侵略行為的傭兵,這意義上當然不同!PS:誠心建議,討論發文以議題為限即可,語尾助詞不必太多,你可以證明你很聰明,但用不著說別人笨!像大哥你稱讚我很嫩!害我高興的攬鏡自憐一 下,糟糕!老臉一張,我真的很不嫩~
Funnyshow wrote:我是贊成死刑可作為懲...(恕刪) 你帽子扣太大了真的台灣人又怎樣..他代表台灣嗎??參予?我門有參予到嗎??沒有那都是他的個人行為跟全台灣的民眾沒有關西....自於外籍軍團在幹麻那都是法國的事...你是軍人..上頭派你去哪你就是要遵守就是這樣看看美軍也是有台灣人在裡面阿然後去阿富汗打仗這就不算是侵略他國??美軍去打的時候日本韓國歐盟都有參一咖...原本也打算找我們去的..但是中國和立委的阻擾所以沒成軍這些才算去參與侵略他國巴...以國家的名義...不要執著於台灣人這個字眼...我想要是他今天是在其他軍隊退役那說法又是不同了...只是他進的去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