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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軍將在何時公然廢止海峽中線


阿斯特怒伯爵ρσπ wrote:
當年小米加步槍的土共...(恕刪)


黨媒的數據,好可怕的呀,嚇尿了我…有沒國產吸水紙,推薦…

lordkon wrote:
美國打算台灣建交.(恕刪)
真的還假的??? 你的文法比較像日文
共軍還沒真正開始暴兵,如果真正暴兵你才知道什麼是強大,如果真心要跟老美對抗,放棄中庸思想,共軍可以很快跟老美勢均力敵,核彈也可以暴兵,船艦更不用說了
Funnyshow wrote:
黨媒的數據,好可怕的...(恕刪)

阿斯特怒伯爵ρσπ wrote:
共軍還沒真正開始暴兵...(恕刪)

別再說了,太可怕了,這怎麼睡呀,PLA快把美帝給滅了,這樣我才能跟小龍女安渡晚年呀…
Henry_S wrote:
當天台灣戰管立刻指...(恕刪)


五毛臉皮真的無法形容! 如果我的國家跑去別國門邊偷窺, 看主人家的護衛朝這方向來了立刻夾著尾巴跑掉; 我會覺得很沒面子, 提都不敢提。

五毛自幹五卻好意思大喇喇的說: 你沒打到我, 還洋洋得意炫耀。

唉! 我的老天鵝喔!

阿斯特怒伯爵ρσπ wrote:
我記得台灣鄉民說解放軍只要戰機飛過台海中線就擊落,只要軍艦跨過台海中線就發射熊3飛彈擊沈,原來都只是嘴砲吹牛而已...(恕刪)


我記得吹牛的都是對岸的! 類似您這一類的爵爵! 你把軍版上說這話的貼出來嘛! 貼不出來就是你自己說的!
其實 中華民國國軍每天每時都跨越海峽中線
1949年兩岸分治之後,臺灣依靠空軍優勢,
頻繁出入大陸襲擾轟炸大陸居民,造成兩岸緊張。

於是美國在1954年和中華民國簽訂《中華民國與美利堅合衆國間共同防禦條約》時,
為防止被臺灣的故意挑釁而拖入兩岸戰火,由美國為臺灣劃定了海峽中綫,
表示臺灣的軍艦、飛機只能在此綫的東側活動,越界引起的戰亂則美國將不爲臺灣提供安全保障。
由此可見,海峽中線只是美國爲了維持兩岸不戰不統的現狀,單一方面為臺灣劃定的。
對岸從沒有承認和接受過海峽中線。

海峽中線的來龍去脈搭配著此貼來看,可以看出一些臺灣人不學無術還理直氣壯,可謂無知又無恥。
bitbite wrote:
1949年兩岸分治...(恕刪)


無知的是你! 沒有海峽中線這東西 (這名詞是近幾年中國圖謀台灣日亟之後才製造的名詞, 並利用人數優勢硬改維基百科用語), 只有 台——海——中——線!

這是1954年12月2日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簽署日, 當時駐台美軍-美國第十三航空特遣隊(Air Task Force 13 (Provisiona)) 司令小班傑明·戴維斯(Benjamin O. Davis, Jr.)准將對美軍所下的指令:只要中國人民解放軍之機、艦越過海峽中線,而且判明具有敵意的話,協防臺灣的美軍戰機即可迎戰開火。所以又稱為「戴維斯線」(Davis Line)。

中華人民共和國口頭上不承認此線, 然而實際上約束其機艦不德穿越此線。
giga giga wrote:
無知的是你! 沒有...(恕刪)


啊哈哈哈,美國這麽主動嗎?

先簡單從邏輯上看,
美國給臺灣劃了一條綫,
結果就是第三方的解放軍越綫美軍就主動攻擊?

再從當時的形勢看,
1950年代到60年代,蔣介石正在謀劃反攻大陸的國光計劃,
1953年,美國剛和中國在朝鮮半島打完韓戰,
1955年,美國又爆發了越戰,
1954年12月,美國還想著要主動攻擊越綫的解放軍?
這個時候美國還想兩綫作戰,而不是約束小弟不要惹事?

再從協議簽署之前的經歷來看:
臺灣從1953年以後多次向美方提出簽訂“共同防禦條約”的要求。
1954年4月日內瓦會議期間,台灣方面又多次就此事與美方交涉,
對華盛頓方面做了大量的遊說工作,並且對美作出重大讓步,
承諾台灣在采取任何重大軍事行動前必須先征得美方同意。

所以中綫到底是爲了约束台湾,防止美國被臺灣綁架,
從而陷入和中國、越南的雙綫作戰,
還是連外交的抗議、交涉標準流程都沒有就直接攻擊越綫的解放軍,
稍微有腦子的人都知道哪一種説法更可信哦?

至於是“海峽中綫”還是“台海中綫”,大陸是無所謂啊,
因爲按老共的説法,臺灣都是中國的,還在乎你叫“台海中綫”嗎?
你“台文”,“台語”,“古今台外”都沒關係了

最後,
美國1979年和中國建交之後,
根據條約的第十條,
1980年這個條約就失效了,
結果至今臺灣一些人還拿著鷄毛儅令箭,中綫中綫的高潮個不停,真是可笑又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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