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manchou wrote:
我有笑1,一,壹嗎...(恕刪)
我打錯字是不應該.
"壹貳参..."那段只是懶得找資料,於是在後面加個問號,
除非你能證明我搞錯朝代,不然這並非什麼大不了的事.
反而你的問題比較大.
你也承認一與壹是通用,而那句"值得壹看"並不是詩句,
可見那位確實嘲笑的沒道理.
同理,你所嘲笑的贊與讚,也一樣.
你們隨意嘲笑別人,而一但被指出錯誤,卻反惱怒扣帽,
說是"向對岸邀功,可悲兼可恥".
你這種行徑,才真是丟盡台灣人的臉!
normanchou wrote:
“贊”字,在《說文...(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