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shouldreborn wrote:
欸,不是被歧視嗎,為何為主子賣命?
有薪水可領啊!也能提高社會地位,
除了越戰那一時期,
在美國當兵算是一件很光榮的事,
而且軍隊算是最不歧視的環境了。
再者,黑人那裡不受歧視啊?
為這個主子打,或為那個主子打,
有差嗎?
哈哈哈,以前作過公投,沒有人要獨立。波多黎各死拉要成美國一州,美國民意當小三可以,就是不給入門。
美國允許民兵組織,有武裝,但被監控,很多還是很自嗨,懷念昔日南軍及南方政府,現在每年還有模擬南北對抗的慶祝節日。
舉個例子,當黑人還沒完全平權,一戰、二戰都有大量黑人自願入營。
Mike H wrote:
夏威夷曾辦過建州公投 有 93% 選民贊成
公投票上只能選擇是否同意以一州的地位 加入聯邦
並無獨立建國選項(恕刪)
Youshouldreborn wrote:
我發言是有事實依據的,但我不是書呆子,所以學習與運用方式,不是用死資料或背書,而是將他們轉成易懂的陳述,當然,這種做法並非最好,碰到書呆子,要用背書是溝通(但他們不懂意涵),我們的溝通方式,比較適合類似的人。
"是舉行的類似公投中的第四次"- 您覺得這不是死拉? 不管有沒有過半,沒有足夠的人,能舉辦公投,還4次?
其他,joshpls大已解釋,我用小三形容,很離譜?
多了解何謂意涵,您也許在學習上能多一些進步。...(恕刪)
iantsai74 wrote:
波多黎各人因為屬於...(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