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oei wrote:沒錯,這個論述同時...(恕刪) 在別篇提到過,從前曾輕易進入存放大量古文物,號稱比當時故宮館藏還珍貴的地方.在樓下被工友招呼,到2樓跟庫房門口的工作人員點點頭,就進去隨便逛,根本沒人管.不只我,據我明確知道的甚至還有某女子短大畢業旅行團,旅行團由1老雇員帶隊講解,但1個人絕對顧不了整團人.包括我在內,這樣的行為當然都是違法.但外人怎知道!若出事,去怪一群原先並沒想到要參觀的國外小女生嗎?就連我也只是路過樓下聊天,就被招呼進去.----這類事,就算是民眾主動要求參觀,最終館方/軍方不亂來,屁事也不會發生.非軍迷,誰會知道AH64E是什麼,更別說要保密?至少我這個當過兵的偽軍迷,就算有人當場介紹,多半反應也是:哇好像很了不起!趕快趁機多拍幾張照.不能登機,拍照..當場沒人阻止,事後沒要求刪除,連最起碼的告戒別公開散佈也無.當然參觀民眾尤其李姓女星是活該,不過若撇開間諜論,換個角度想他們也算是被軍方陷害了.
carlos31523 wrote:...萬一一個被中共吸收的上校以上共諜...那可以洩漏多少東西...帶多少特務去蒐集情資? 很不幸的,真的有,上網找新聞就有說明,還陸軍一個(少將),海軍(一堆),族繁不及備載......而且不用帶人去搬,而是自己雙手奉上...
三腳阿喵 wrote:在別篇提到過,從前...(恕刪) 也許李蒨蓉本人不了解AH-64E的機密性,但是她老公及同行男性應該有人當過兵。當過兵的都知道任何一個營區不是外人可以隨便進出及拍照,行程中應該有人提到這次是私下進入營區吧。還是他們那群富豪團只知道接戰五大要領???
shoei wrote:也許李蒨蓉本人不了...(恕刪) 我在通指總部當兵,夠高層,夠機密吧.營區一樣經常開放敦親睦鄰,讓拍照都是小事,還常有民眾亂闖,天熱找營站買飲料,找廁所,找卡啦OK...理由一堆問題是你軍方要主動攔!而非軍方先開大門歡迎民眾,然後出事了,反過頭來怪民眾當過兵怎不知道規定.軍規百百種,我陸軍若被帶到軍艦上,那會知道眼前的什麼是什麼需要避嫌啊?
不知者無罪,這已經不知道是甚麼時代之前的封建思想了!!今有一人犯了罪,他可以跟法官說不是法律相關科系畢業,沒讀過六法全書,是否應該判無罪?勞中校為了民間人士大開軍門,這難道不是應那些死老百姓的要求?如果李小姐等一干人不應和這樣的提議,這事情會發生?李小姐雖非主犯,但是卻為共犯結構之一員,理該移送法辦!!法律就是這樣子,規矩就都在哪裡!!無論外人感覺是否機密,軍方定義為機密,美方要求簽約保密,那在法律上就是機密。而將機密外洩就是違法,無論有心或無心!!一個義務役士官帶智障型手機入營都被關禁閉,更何況死老百姓帶手機進去拍照打卡?用榆木腦袋思考一下都知道不行吧!!無知不是藉口,而是告訴自己要無時無刻不斷精進自己的知識!!
要說這次洩了什麼祕,我想很難判斷,你我都不是相關人員,相信也沒人摸過E型機我也相信幾張照片對機密外洩無大,但,賣你的人是否這麼想,對岸是否這麼想換個方式說,如果對岸的對等武器[武直10],你有辦法靠近10公尺拍照,那就真的利害!中國有13億人口,到現在卻少有清晰照片和配備或儀表細部資料流出一般人連靠近拍照都沒有過別人是怎麼看機密,而我們又是如何看機密但這次如果輕輕放過,那我們部隊裡還有什麼事做不出來?一個中校飛官就可以將最新武器當作展品,隨便給親友爬上爬下,隨便帶親友進入營區大辣辣拍照,完全部用管制。難保有一天混進個間諜,偷偷放個炸彈,不然這幾十年來軍營門口幹嘛要衛兵,裝個監視器就行了!如果軍營可以像某樓講的開放參觀無關重要,不是什麼機密這件事算小事,那安全方面呢????講個歷史事件,這在我小時候很轟動,大家現在也都忘了吧:現在中東最有名的就是以色列總理[班傑明.那塔亞胡],他有個哥哥當年更有名,叫[約納坦.那塔亞胡],是該國英雄先烈。就是當年去營救降落在烏干達的以色列航空劫機事件,當時特種部隊隊長當年他們一行人怎麼混進烏干達機場?就是用運輸機搭載一台豪華禮車用禮車偽裝成烏干達總統阿敏座車,使機場衛兵不敢攔檢騙過衛兵,進而發動第一波攻擊,進佔飛行塔和航廈。請問,這樣的情形,會不會發生在台灣?今天如果是勞叛變,帶領敵方人員混入該營區,進去不是拍照而是爆破我們這個601旅或其他機密營區,不就全軍覆沒?我說的是嚴重了點,機率也不大,但是要真的發生呢?當過兵的人,還這麼天真,奇蹟!
totorochen01 wrote:http://jakartagreate...(恕刪) 不能拍就是不能拍拍了還要張揚就是活該軍中名言:不打勤不打懶專打不長眼李小姐就是最後那個而且機不機密也不是什麼名嘴說了算你確定美國賣的武器真的是他們說的那樣不會有不能說的功能嗎?如果被對岸發現有什麼我們國人也不知情的功能時軍方跟美國不是都很難辭其咎
s100104 wrote:不知者無罪,這已經...(恕刪) 我的意思並非"不知者無罪".前面早說過:參觀民眾尤其李姓女星是活該.但違法是一回事,為何會遭至違法又是另一回事!民眾要求參觀,要求本身不犯法.就算身份特殊(其實除了有錢,也沒特殊到那),軍方絕對可以拒絕.若軍方沒拒絕反而開大門歡迎,並把民眾引至機密地點,這一定是軍方的錯.因軍方的錯,導致民眾任意登機,拍照...無知當然不是脫罪的理由!但因軍方過失,而導致民眾無知違法,絕對是量刑輕重的關鍵.設身處地,若有個中高階主管級軍官親口說:營地可開放參觀.01軍版,恐怕多數人都會毫無疑慮的答應吧.加上全程軍方不但歡迎,且全力配合,登機,拍照..那位勞中校還在旁邊笑,的當下.能有幾個人會料到自己在這一刻事情大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