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he1079 wrote:
米國10年前就批准F...(恕刪)
台灣具備F100大修的能力首先是建立在美國技術支持的基礎上的,況且不可能讓你造關鍵零部件。有一點是可以絕對肯定的,台灣肯定自己造不出F100,自製率能有5%就不錯了。對岸的太行就是F-100為核心機發展出來的,現在才剛剛搞定。
F414出售的可能性更小,首先出售了對台灣來說用不上,用不上的原因是台灣沒法造出使用F414的戰機,IDF用不了這種發動機,因為發動機大小都不一樣。而且這也不是改進的問題,想用整個飛機必須重新設計,就是設計一種新戰機。前面說拿F-18和F-18EF比較,這兩種戰機根本就不是所謂原型和改進型的問題,而是根本就是兩種戰機。另外搭載F414戰機攻擊力肯定強,美國也不可能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