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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還在當兵的義務役士官,不要竄改體測成績又不背值星,後果就是整死你.......

又一個肛門吃過2000cc 雪碧的 怪人出來

快把牠抓回去~~~

一個讀到成大的 難道不知道考公職的條件????

串改體測成績? 現在國軍每個月都要體側一次 沒過就08(一個月)(駐地)

新聞的說法 我倒覺得是志願役缺乏 外界知識的 長期認知... 一個正常的老百姓 怎麼可能相信

體測不過就不能考公職..... 扯

具有效力的體側(連隊自己測不過 沒有08) 是南北側(基地單位) 派人來駐地測 用先到順序發1~xxx 號 馬上登記 交給旅部 助訓官之類的作戰科 然後 營 連 排名 成績最爛 就被旅長狗幹一頓 通常志願役 體能都不好 臭幹最多的都是志願役連

再說 旅部連 都是志願役多 我看"洪"應該是 發現連隊集體作弊勒
aquaosmium wrote:
基本上~我是這樣想~...(恕刪)


其實我有些問題目前找不到答案,

不知道以後新聞會不會有解答,

1.
涉嫌的范姓士官等人是不是也不需要揹值星?

如果都不需要的話那問題明顯跟志願役義務役對立有關,

之前悶不吭聲的連長嚴重失職,

被冷凍甚至提早解職也不算冤枉他.

2.
洪竄改成績是否真有其事,

我很想知道怎麼改的,

如過也是用職權或是學長威能之類的方式竄改,

那洪之前被塑造成要蒐證爆料的正義之士的形象可能不太容易維持.



總之靜觀其變吧,

最後無論結果為和都不會讓人滿意的.
拒背值星算抗命吧
抗命這東西在軍中可大可小
看主官管的一念之差
主官管通常不會送軍法
有辦法的主官管有很多手段整你
無能的主官管只能氣的牙癢癢又拿你沒輒
正好你自己違紀把柄落在手上
趕在退伍前送禁閉整整你出氣
誰知道出人命

前面有人說因為洪員想揭露他們的惡行所以送禁閉要他的命
如果要他的命,如報導形容范佐憲這種搞簽賭放高利貸開理容院的大惡人
外面找個兄弟趁洪員不在營區要他命不就得了
還要大費周章送他進禁閉室,然後要不同單位的人搞死他豈不好笑
aquaosmium wrote:
可以改阿~不過絕對是...(恕刪)

甚麼都是志願役受意
是中毒太深還是受虐過久
志願役叫你去死 你會不會考慮說不要死
志願役叫你放假 你會不會不放
志願役給你退伍令 你會不會不拿.

是說實話論事實
各人有各人看法 都可就事實或主題討論

但不是說謊話斷章取義
要指名道姓跟我嘴砲 我絕對跟奉陪到底
但別漫天亂扯 要拿出出處跟證據
別又是一個只會複製貼上的人物
或搜了半天還不知道自己在說甚麼

還有你到底搞不搞的清楚
被一個軍官罵小事
被全連罵白目 那叫大事
這 不用我解釋了吧

你竄改體測成績 影響他人休假權益
你這不是自己找麻煩是甚麼


千萬別告訴我你是替代役的

我等你 反正我閒得很



起訴書說的動機聽聽就好了,這幾個被告肯定是要潑髒水到死者身上,反正也死無對証,如果是民事庭洪家還可以請律師去質問被告來釐清真相,軍檢...算了吧!

即便是事實何至於要一個寶貴的生命枉死呢?既然一條生命白白逝去該不該有人負責?所以他們被起訴剛好而已!基本上某些罪魁禍首大家還覺得求刑太輕呢!

按照軍檢的說法,這個連隊上樑極端不正,連莒光作文都可以不寫,體能成績可以亂改,士官可以越權,然後軍檢再告訴我們,這幾個不正的上樑說死掉的下樑是歪的....老實說這還挺荒謬的
BMI33的人體測要如何才能及格?這是我從這件事情爆發至今一直在想的問題。如果志願役都被大家說得那麼地懶、爛,可是他們BMI明顯都沒有超過30?那是不是表示BMI比他們暴高的一定有什麼讓人看不起之處?

不該被整死是沒錯的,但是前提要是被"整"死的?這點柯大醫師、高大法醫二人的說法都被先後拿來做整死人的論據,但二個人都說對方的判斷是有問題的,再加上石法醫的判斷又跟前面二位大醫師的不同,我說句不好聽的,要有"合理懷疑"是整死的,在普通法院刑事庭,就被這幾個人惡搞,最後這案子就像蘇建和三個人一樣,就光"有幾刀致命傷"、"幾把刀是兇刀"、"下手的有幾人"等事實有疑義,就會變成無罪的結果,若非是軍事審判,被媒體及這些急著出風頭的人惡搞,定罪都有困難,更何況要讓這些人受重懲?

再說現在媒體上說得天花亂墜的名嘴、同袍,所言的不過都是"傳聞證據",難道會是親身見聞事項?張有驊當時有在542、269旅當兵,然後又剛好跟洪仲丘同單位,又要能夠同時出現在范佐憲這票人商議的現場,他有那麼神嗎?這些補風捉影之論,難得在21世紀的台灣還會有九把刀、朱學恒這類的人相信,還真是"阿宅",不出門能知天下事?別鬧了。


洪仲丘該不該被送禁閉?如果依軍檢的起訴書,就像前面有人說的,拒褙值星是不是抗命,這往往在主官一念之間。送軍法,沒有不行;不送,當然更可以。替代的處罰方式,不能是禁閉?(禁閉<軍法吧)

要質疑軍檢起訴書事實的,當然可以,但是要說軍檢亂搞,那也得你能以證據排列出一個完整的事實吧,畢竟這種行為也是在質疑軍檢意圖使人不受刑事訴追的刑事罪,有膽的就去地檢署告發,如果不幸查無實據的,就等著被以誣告罪追訴處罰。這樣才是英雄。不然,無憑據地躲在網路後面發言,這種言論,個人就是認為來亂的。


goethe0214 wrote:
BMI33的人體測要如何才能及格?這是我從這件事情爆發至今一直在想的問題。如果志願役都被大家說得那麼地懶、爛,可是他們BMI明顯都沒有超過30?那是不是表示BMI比他們暴高的一定有什麼讓人看不起之處?...(恕刪)


其實BMI倒也不一定志願役義務役有關啦,

義務役李念祖的身材看起來就精幹的多,

這位老兄直接承擔過失致死的罪名是鐵定的,

讓人好奇的是他的動機是什麼?

要知道無論如何只要出人命他怎樣都必定要承擔重罪,

如果是蓄意的話要有多重的深仇大恨才能有這種犧牲?
徐、范二人因對洪仲丘曾於102年5月6日竄改個人體測成績以爭取提早假而遭該連查獲,嗣因洪員表示日後欲考公職,不希望留下污點,始改罰勤7日,洪員事後卻以退伍在即而提出免除值星班長勤務等情。

根據起訴書的說法:洪仲丘是因竄改個人體測成績,被罰要背值星!

至於怎麼改體測成績是看誰測,如果連上自己測,這邊要改成績很簡單

南北中心測應該沒辨法改,有感應器及識別身份,成績登入電腦


falconer4048 wrote:
起訴書說的動機聽聽就...(恕刪)


軍檢素質....

看著今天推出來的個發言軍檢講的還有些結巴

那些動機怎兜都兜不起來構成要用關禁閉模式

竄改若無長官授意老子才不相信說改就改洪橫著走路????已犯職業軍人眾怒, 早就冷凍起來不讓他接觸任何業務調去警衛營站哨去找個兵來接, 還讓他搖擺旅部中?

以前幫長官首次報差旅, 實報要他簽署就被批了一頓, 加油灌水才能交差, 一個義務役士兵能不聽話? 吃不完兜著走

竄改又不送軍法盡搞一些旁門左道

反正通通用職務過失來論罪, 日後判刑才有更好的轉寰空間, 軍檢與軍事法院我家開要怎樣就怎樣

也合理啦尹案都那個德性, 洪案也不過小菜一碟

sp0609 wrote:
其實我有些問題目前找...(恕刪)




1、范姓士官應該是背值星官,洪姓下士背值星班長

2、連上自己測體能,要改有機會,因為都用手本記錄成績。

旅以上單位測就比較難了~~

之前本職學能測體能驗證比較鬆,常常聽到找人帶跑、帶測,現有都有感應器之類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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