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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外交部駁日本:正視歷史別說缺乏常識的話 (歷史探討)

協議宣言有用?

我讀國中時
南北越有〝巴黎和談〞
簽訂〝巴黎和平協約〞
世界各國政府紛紛讚揚

結果翻臉跟翻書一樣快

黎德壽拒絕領諾貝爾和平獎
這個名字經40年我還深深記得

killy_chu wrote:
大陸外交部發言人洪磊...(恕刪)

拳頭才是硬道理。
5月26日,安倍內閣官房長官菅義偉,針對中國總理李克強在波茨坦發表的有關戰后國際秩序的講話公然宣稱:“這是嚴重無視歷史的發言。決不能接受。”繼而29日,他又針對中國外長王毅的評論反駁說:1895年簽署“日清媾和條約之前,尖閣諸島(中國釣魚島)就是我國的固有領土”,日本的國際法依據是1951年締結的《舊金山和約》,釣魚島不是根據該條約第二條應放棄的領土,而是根據第三條同意美國托管的領土。

菅義偉上述發言充分証明,安倍內閣根本無視戰后國際秩序,公然踐踏中日邦交正常化以來兩國關系的政治和法律基礎。問題的實質是:與中日關系直接相關的戰后國際秩序究竟是以《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為基礎和准繩,還是以日美《舊金山和約》為基礎?如果是后者,就等於全面推翻了中日四個政治文件,重新回到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以前佐藤榮作內閣的錯誤立場。

然而,鐵的事實是:日本政府1945年8月15日宣布的日本投降書中明確承諾:天皇、日本政府及其繼續者將切實履行波茨坦公告之條款。因此,日本戰后必須遵守的國際秩序和中日關系基本准則是《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而絕非《舊金山和約》。

1943年《開羅宣言》明確規定,務使日本將所竊取於中國的領土歸還中國。日本以武力或貪欲所攫取的其他土地,亦務將日本驅逐出境。1945年《波茨坦公告》第八條規定,日本必須遵守《開羅宣言》,並強調日本的領土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

1972年9月29日發表的《中日聯合聲明》稱:“……日本國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國政府的這一立場,並堅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條的立場。”同年10月28日,大平正芳外相在第70屆日本國會發表的外交演說中進一步強調:“如果對照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的經緯……台灣應該歸還中國,這是接受了波茨坦公告的政府不變的見解。聯合聲明闡明的 ‘堅持波茨坦公報第八條的立場’這一政府的立場,正是表明了這樣的見解。”

1978年8月12日締結的《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確認上述聯合聲明是兩國間和平友好關系的基礎,聯合聲明所表明的各項原則應予嚴格遵守”。既然如此,日本政府就必須遵守上述戰后的國際法基礎上的國際秩序,否則即涉嫌違憲。因為《日本國憲法》第九十八條明確規定:日本國締結的條約及已確立的國際法規,必須誠實遵守之。

1895年1月14日,日本把中國的釣魚島劃入沖繩縣所轄,完全是非法的強盜行徑。1951年《舊金山和約》第三條稱:日本同意美國對北緯二十九度以南之南西諸島等進行單獨托管。但是,其中根本沒有提及釣魚島。況且,當時的中國總理兼外長周恩來已發表聲明表示,《舊金山和約》是非法的,無效的,中國絕不接受。因此,日本企圖把《舊金山和約》作為釣魚島主權的法律依據是根本站不住腳的。

對於日方公然發表的無賴言論,中國政府和人民隻有四個字:絕不接受。
據可靠的琉球歷史文獻,在日本用武力吞並琉球的100多年前,英國軍艦要登陸琉球群島和釣魚臺列嶼、花瓶嶼等東中國海沿岸諸島嶼,必須事先通過設在福州的琉球館向福建布政司提交申請,即必須事先獲得中國政府(當時琉球為中國屬邦)允許後才可登島,有史為證:

1845年6月,英國軍艦“沙馬朗”號從琉球國的八重山群島中的與那國島出發,14日到達石垣島。當晚,艦長愛德華打開航海圖尋找花瓶山以定航向,這次的航海目的是要測量由花瓶山到釣魚臺列嶼的水文地理。15日,他們來到釣魚臺,艦長誤認為這就是花瓶山,因為據該艦長的測量報告,這個地方的海拔高度為363米,與現在的釣魚島正好相當,而花瓶山的海拔高度只有51米。次日,該艦到了黃尾嶼,艦長以為這就是釣魚嶼,並測定該嶼的海拔高度為118米,與今之黃尾嶼相當。

這次測量的結果,由愛德華艦長寫成詳細記錄,于1848年在倫敦出版,這大概是世界上最早對釣魚島列嶼所作的一份科學調查報告。1855年,英國海軍根據這份記錄制成海圖出版,收入《臺灣與日本間的島嶼及其鄰近海岸》一書。

有關英國軍艦“沙馬朗”號前往八重山及釣魚島列嶼測量水文地理一事,筆者在琉球第一部編年史《球陽》卷二十一中找到旁證。據《球陽》記載,“沙馬朗”號艦長為登島測量之事曾通過英國駐福州領事館領事李太郭和琉球國中山王駐福州琉球館官員向福建布政司提交申請,允準後始得前往測量。現將其譯述如下:

尚育王十年(1844年)十一月十五日,駐扎福州城內積翠寺英吉利國領事李太郭,將文書一道交給在閩存留通事魏學賢,轉傳本國官吏,其文如下:道光二十一年九月二十四日奉朱批,俱照所議辦理。茲因大清大皇帝,大英君主,欲以近來不和之端解釋,息止肇釁,為此議定設立永久和約。同時附有致琉球國照會文書一件,其文雲:“……為與貴國兩相和好,本領事由盡心願施貴國官民之平安,但大英戰船常往趕海盜、探水、度量地方畫圖,恐貴國官民見戰船懼怕,今特赍來文憑一紙,若船官要水菜,均約價錢,公道交易,貴國官民不可拘禮,此照。”

尚育王十一年(1845)五月初二日,一艘異國船在與那國島的祖納村洋面出現,大船放下舢板,乘載十三人前來古保良。初三日至初五日,有五人上岸來到山野間到處巡看,然後插上白旗,用望遠鏡視察四方,至黃昏始回舢板寢宿。初六日,有異人十一名,華人一名,坐駕舢板上岸。時有與那國島人,其人曾學官話(即漢語——筆者注)者,問其來歷,據華人口稱,該船為大英國之船只,全船人數二百員(此記事用陰歷,如換算成陽歷,則與“沙馬朗”號航海記錄的日期吻合,知即為該艦無疑——筆者注)。

本年(1845年)“接貢船入閩之時,披陳英吉利國船來到本國事情,移咨于福建布政司”條載: “此年夏,貢船閩回之時,存留通事魏學賢將駐扎福建大英國領事李太郭文書一道移報于國,內雲:該國與本國相結和好,度量地方等事,且上屆癸卯年(1843年)以來,英國船只來到八重山、太平山兩島度量地方。又英人經將該文書接給在閩存留魏學賢轉傳本國,有事有據。故該英人在國之時,披陳本國實情,備具文書一道,懇請停止其巡行本國暨屬島丈量地方,隨準所請。又該存留魏學賢在閩,經將英人文書報明海防官,若不將英人來到本國事情咨明福建布政司,誠恐事實不符。故百官會議,備具英人來到本國事情咨明福建布政司,轉詳都撫兩院。”

上述英國海軍檔案史料和琉球國正史,可為中國自古擁有釣魚島列嶼領土主權提供如下證據:

第一,在日本人吞並琉球以前,英國人想登陸釣魚島,事先必須通過福州的琉球館向福建海防官(即布政司和都撫兩院)提交申請文書,即必須徵得中國政府的同意,而不是直接向琉球國中山王府提交申請,這清楚地表明釣魚島並非“無主地”,其主權屬于中國。

第二,從英國軍艦愛德華船長使用的海圖上看,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的名稱全都用福建話發音的中國命名,可見發現、命名和使用這些島嶼的“原始權利”應是中國人而不是日本人。

第三,當年的文書往來說明,日本在吞並琉球以前,琉球人和英國人都知道,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是中國的島嶼,英國人前往登島調查,如果不向中國政府提出申請,是違反法律的。同時也表明,在琉球和臺灣之間,根本不存在“無主地”。

第四,“沙馬朗”號經中國政府批準登陸釣魚島之後39年,即1884年,有日本人聲稱首次登上釣魚島,發現該島為“無人島”,並將其視為“無主地”,完全是罔顧歷史和曲解國際法,純屬無稽之談。(鄭海麟 本文作者為香港亞太研究中心主任)
旧金山和约对于日本非常重要,但是旧金山合约大陆和台湾都没签,并且旧金山和约和波茨坦公告开罗宣言的时间,就是中国的政权更替以及中美关系发生变化的时候,情况很复杂

killy_chu wrote:
據可靠的琉球歷史文獻,在日本用武力吞並琉球的100多年前,英國軍艦要登陸琉球群島和釣魚臺列嶼、花瓶嶼等東中國海沿岸諸島嶼,必須事先通過設在福州的琉球館向福建布政司提交申請,即必須事先獲得中國政府(當時琉球為中國屬邦)允許後才可登島,有史為證:

1845年6月,英國軍艦“沙馬朗”號從琉球國的八重山群島中的與那國島出發,14日到達石垣島。當晚,艦長愛德華打開航海圖尋找花瓶山以定航向,這次的航海目的是要測量由花瓶山到釣魚臺列嶼的水文地理。15日,他們來到釣魚臺,艦長誤認為這就是花瓶山,因為據該艦長的測量報告,這個地方的海拔高度為363米,與現在的釣魚島正好相當,而花瓶山的海拔高度只有51米。次日,該艦到了黃尾嶼,艦長以為這就是釣魚嶼,並測定該嶼的海拔高度為118米,與今之黃尾嶼相當。

這次測量的結果,由愛德華艦長寫成詳細記錄,于1848年在倫敦出版,這大概是世界上最早對釣魚島列嶼所作的一份科學調查報告。1855年,英國海軍根據這份記錄制成海圖出版,收入《臺灣與日本間的島嶼及其鄰近海岸》一書。

有關英國軍艦“沙馬朗”號前往八重山及釣魚島列嶼測量水文地理一事,筆者在琉球第一部編年史《球陽》卷二十一中找到旁證。據《球陽》記載,“沙馬朗”號艦長為登島測量之事曾通過英國駐福州領事館領事李太郭和琉球國中山王駐福州琉球館官員向福建布政司提交申請,允準後始得前往測量。現將其譯述如下:

尚育王十年(1844年)十一月十五日,駐扎福州城內積翠寺英吉利國領事李太郭,將文書一道交給在閩存留通事魏學賢,轉傳本國官吏,其文如下:道光二十一年九月二十四日奉朱批,俱照所議辦理。茲因大清大皇帝,大英君主,欲以近來不和之端解釋,息止肇釁,為此議定設立永久和約。同時附有致琉球國照會文書一件,其文雲:“……為與貴國兩相和好,本領事由盡心願施貴國官民之平安,但大英戰船常往趕海盜、探水、度量地方畫圖,恐貴國官民見戰船懼怕,今特赍來文憑一紙,若船官要水菜,均約價錢,公道交易,貴國官民不可拘禮,此照。”

尚育王十一年(1845)五月初二日,一艘異國船在與那國島的祖納村洋面出現,大船放下舢板,乘載十三人前來古保良。初三日至初五日,有五人上岸來到山野間到處巡看,然後插上白旗,用望遠鏡視察四方,至黃昏始回舢板寢宿。初六日,有異人十一名,華人一名,坐駕舢板上岸。時有與那國島人,其人曾學官話(即漢語——筆者注)者,問其來歷,據華人口稱,該船為大英國之船只,全船人數二百員(此記事用陰歷,如換算成陽歷,則與“沙馬朗”號航海記錄的日期吻合,知即為該艦無疑——筆者注)。

本年(1845年)“接貢船入閩之時,披陳英吉利國船來到本國事情,移咨于福建布政司”條載: “此年夏,貢船閩回之時,存留通事魏學賢將駐扎福建大英國領事李太郭文書一道移報于國,內雲:該國與本國相結和好,度量地方等事,且上屆癸卯年(1843年)以來,英國船只來到八重山、太平山兩島度量地方。又英人經將該文書接給在閩存留魏學賢轉傳本國,有事有據。故該英人在國之時,披陳本國實情,備具文書一道,懇請停止其巡行本國暨屬島丈量地方,隨準所請。又該存留魏學賢在閩,經將英人文書報明海防官,若不將英人來到本國事情咨明福建布政司,誠恐事實不符。故百官會議,備具英人來到本國事情咨明福建布政司,轉詳都撫兩院。”

上述英國海軍檔案史料和琉球國正史,可為中國自古擁有釣魚島列嶼領土主權提供如下證據:

第一,在日本人吞並琉球以前,英國人想登陸釣魚島,事先必須通過福州的琉球館向福建海防官(即布政司和都撫兩院)提交申請文書,即必須徵得中國政府的同意,而不是直接向琉球國中山王府提交申請,這清楚地表明釣魚島並非“無主地”,其主權屬于中國。

第二,從英國軍艦愛德華船長使用的海圖上看,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的名稱全都用福建話發音的中國命名,可見發現、命名和使用這些島嶼的“原始權利”應是中國人而不是日本人。

第三,當年的文書往來說明,日本在吞並琉球以前,琉球人和英國人都知道,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是中國的島嶼,英國人前往登島調查,如果不向中國政府提出申請,是違反法律的。同時也表明,在琉球和臺灣之間,根本不存在“無主地”。

第四,“沙馬朗”號經中國政府批準登陸釣魚島之後39年,即1884年,有日本人聲稱首次登上釣魚島,發現該島為“無人島”,並將其視為“無主地”,完全是罔顧歷史和曲解國際法,純屬無稽之談。(鄭海麟 本文作者為香港亞太研究中心主任)


如果以上所言屬實的話,中國如果真的要爭取釣魚台主權的話,那就只有把這個鄭先生滅口,銷毀他的所有文字了.因為以上所言只是作實了中國沒有實質的統治釣魚台而已.有聽過自家領土讓外國人來測量的嗎?可見中國根本對釣魚台一無所知,根本沒有統治,就別說管轄了.
呵呵呵!我來了!!!

arcangel wrote:
如果以上所言屬實的話...(恕刪)

請整篇看完,不然看看結論好嗎?
第一,在日本人吞並琉球以前,英國人想登陸釣魚島,事先必須通過福州的琉球館向福建海防官(即布政司和都撫兩院)提交申請文書,即必須徵得中國政府的同意,而不是直接向琉球國中山王府提交申請,這清楚地表明釣魚島並非“無主地”,其主權屬于中國。

您那問題正是清廷討論的問題,
討論後作出英艦需提出申請並交付布政司及都撫兩院裁示的決議!
我转一个论坛分析帖:

日本为什么一定要纠缠《旧金山和约》呢?

因为《旧金山和约》里面确认了:

日本放弃了台湾及澎湖主权,而将琉球主权托管给美国,而1971年《冲绳返还协议》归还了日本。

而在《旧金山和约》之前签署的蒋日《日华和平条约》里面,日本人利用校长当时的窘境,是这么说的:

依中日和約照會第一號,條約適用於中華民國控制下的所有領域。

这句话本来的意思是不含中国大陆,但是日本的小手脚就是,由于你蒋介石没有控制钓鱼岛,所以,也就是说,钓鱼岛不算中华民国控制下的领域。

另外,关于台湾的归属,因为之后的《旧金山和约》,日本放弃了台湾的主权,而中华民国政府没签,所以,日本并没有“归还”台湾给中国,而是我不管了,你们谁占着就是谁的吧。

而随着中日建交,日本干脆的解除了《日华和平条约》。这就是后来台独势力的法理基础:台湾地位未定论。

但是,麻烦是,TG也没签《旧金山和约》,连《日华条约》也不承认。这怎么办呢?
日本外务省条约局局长高岛益郎作了个长篇发言:如果日本承认大陆政府为作战方,那就否定了旧金山和约体系;而盟军当局将权力回归战后日本政府的法律基础是旧金山和约体系,日本政府不能自我否定;如果日本政府否定自己,那么即将签署的联合声明也就跟着无效;这样一份自我否定其法律基础的声明将通不过日本议会的质询。

因为日本国这个玩意不是靠宪法也不是靠天皇来确立的,而是靠《旧金山条约》确立了日本国对日本及其国民拥有完全主权。

所以,日本强调的是《旧金山条约》,我们就强调《波茨坦公告》,而这两个文件间的短短几年的差异,就是蒋公从开罗四巨头变岛主的区别。也意味着中日两国和美国的敌友关系的逆转。

那么,当时我们穷的连裤子都没有,急需和日本恢复关系,那么总理怎么做的呢?

“由于战争的结束......中日恢复正常关系”,战争怎么结束的,主权怎么回事,一个字都没写。

换句话说,我们依然保留着把脸一抹,不承认《旧金山和约》,也就变相不承认日本国的权利,更别说钓鱼岛了。但是这样很是难看,所以,我们就反复的说《波茨坦公告》,毕竟这玩意决定了日本其实没有除本土四岛外的主权了,而冲绳什么的,都是旧金山条约体系的事了。
像大陸一樣向日本嗆聲

會有一種身為中國人而驕傲的感覺,您們有嗎

guggy50 wrote:
像大陸一樣向日本嗆聲...(恕刪)


跟日本嗆沒用啦
有種就正面對決日本背後的老大吧
只要中國能把那老大擊垮
那才算得上驕傲!
不然一切只是個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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