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9

為何抗戰後期 國軍面對日軍也是處在劣勢的情況呢?

厲害,現在還在使用五五憲草來作說明。

現在沒這個列舉啦,畢竟一直在修憲不是嗎?

連國民大會都沒了。



棒球迷 wrote:
2017 10月 15...(恕刪)
棒球迷 wrote:
2017 10月 15日的今天

中華民國55憲 第四條 依然無變更 多增加一個台灣省

你又不是他憲法領土範圍的一部分 怎會是他的公民呢? 難道你的公民課是體育老師教的嗎 哈~


第四條 中華民國領土為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西康、河北、山東、山西、河南、陝西、甘肅、青海、福建、廣東、廣西、雲南、貴州、遼寧、吉林、黑龍江、熱河、察哈爾、綏遠、寧夏、新疆、蒙古、西藏等固有之疆域。

中華民國領土,非經國民大會議決不得變更。


你有沒有注意到“憲草”中的草字?還是只是看了別人文章,就複製貼上,從不了解其中意義?

這個五五憲草就沒有實施過呀,你拿一個不曾實施的草案來講憲法,不太對吧?

難道,體育老師是這樣教你的嗎?
從漢人來了島上以後一切都變了,黑暗籠罩了我們的前途,從我小的時候,族中的長老就有一個疑問,我們該怎麼做?直到現在我還是不知道...
狗宏 wrote:
你有沒有注意到“憲...(恕刪)


抱歉早已實施了 台灣如果是中華民國的疆域 第4條 怎從過去的經國民大會到現在的立法院都沒沒人敢修改變更過呢?

噢~ 對了 老蔣親口說過 台灣不過只是托管地 你認為托管地的人民會是他的公民嗎?



五五憲草是在正式的《中華民國憲法》頒布前所擬定的憲法草案之一, 到草案由國民黨組織的憲法起草委員會制定,基本上反映了孫中山五權憲法的思想,是五權憲法的正式草稿。此草案在隨後的政協會議上被大幅度更改,修改後的政協憲草於1946年12月25日由制憲國民大會議決通過成為正式的中華民國憲法,並於1947年12月25日實施。
^^
棒球迷 wrote:
抱歉早已實施了 台灣如果是中華民國的疆域 第4條 怎從過去的經國民大會到現在的立法院都沒沒人敢修改呢



五五憲草是在正式的《中華民國憲法》頒布前所擬定的憲法草案之一, 到草案由國民黨組織的憲法起草委員會制定,基本上反映了孫中山五權憲法的思想,是五權憲法的正式草稿。此草案在隨後的政協會議上被大幅度更改,修改後的政協憲草於1946年12月25日由制憲國民大會議決通過成為正式的中華民國憲法,並於1947年12月25日實施。


你自己貼的文,自己仔細看一下。

五五憲草在後來的政協會議上被大幅度更改,而1946年實施的憲法,其中你舉例的:「第四條 中華民國領土為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西康、河北、山東、山西、河南、陝西、甘肅、青海、福建、廣東、廣西、雲南、貴州、遼寧、吉林、黑龍江、熱河、察哈爾、綏遠、寧夏、新疆、蒙古、西藏等固有之疆域。」就被修改掉了。

也就是沒有了,那要實施個毛呀?修改個毛呀?
棒球迷 wrote:
噢~ 對了 老蔣親口說過 台灣不過只是托管地 你認為托管地的人民會是他的公民嗎?


老蔣親口說?
是老蔣活著的時候親口跟你說,現場有第三者證明嗎?
還是他死之後托夢跟你說,有沒有通靈少女瑤瑤仙姑可以證明?



從漢人來了島上以後一切都變了,黑暗籠罩了我們的前途,從我小的時候,族中的長老就有一個疑問,我們該怎麼做?直到現在我還是不知道...

狗宏 wrote:
你自己貼的文,自己...(恕刪)


第4條 (國土)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這是憲法正式版本 裡頭有說到 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那中華民國 何年何月 那一屆開過國民大會或立法院 何年何月 那一屆開過會議說 將台灣變更到中華民國版圖內?
重點的地方 你根本不敢說

至於老蔣說 台灣只是拖管地 這是有他的親筆字為證唷









^^
那中華民國 何年何月 那一屆開過國民大會或立法院 何年何月 那一屆開過會議說 將台灣不屬於中華民國版圖內?
台灣未來的地位必須等到太平洋地區恢復安全,對日本的和平條約訂立,或經聯合國審議後,才能決定
就美國意見

當年中華民國在國際上就那樣老蔣能怎樣?
難不成
把聯合國打一遍?
緊接者老蔣就公開聲明反對美國了
http://www.mofa.gov.tw/mobile/TaiwanStatus_Content.aspx?s=D9D16583771833FD
當時外交部長葉公超旋於同年6月28日發布四點聲明反駁該聲明,其中第二點稱:「臺灣係中國領土之一部分,乃為各國所公認,美國政府在其備忘錄中,向中國所為之上項提議,當不影響開羅會議關於臺灣未來地位之決定,亦不影響中國對臺灣之主權。」中華民國依據《開羅宣言》等決議擁有臺澎主權乃是歷史事實及政府一貫主張,不因他國政策變動而有所減損。

看看會不會就清楚了?

棒球迷 wrote:
第4條 (國土)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這是憲法正式版本 裡頭有說到 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那中華民國 何年何月 那一屆開過國民大會或立法院 何年何月 那一屆開過會議說 將台灣變更到中華民國版圖內?
重點的地方 你根本不敢說


是要說什麼重點呀,在憲法中又沒有列舉固有疆域範圍。

而那個列舉範圍的憲草,又未經過國民大會成為正式憲法。

你現在就是咬著一個無法律效力的歷史草稿,拿著雞毛當令箭在那揮。








從漢人來了島上以後一切都變了,黑暗籠罩了我們的前途,從我小的時候,族中的長老就有一個疑問,我們該怎麼做?直到現在我還是不知道...

棒球迷 wrote:
第4條 (國土...(恕刪)


中日和約

中日和約有經過立法院通過,台灣澎湖依此和約歸屬中華民國。
  • 3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