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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發150km,比遠火準還便宜

miku840048 wrote:
原來美國之前說要開發...(恕刪)


米國與BAE System簽約在開發松華特級155mm AGS火砲
2005年第4次試射以280秒的時間飛行了59海里(109km),並成功落入目標區,
而第6次試射則飛行了63海里 (116.7km)之遠
第一門AGS艦砲完成建造在2010年1月的試射中達到63海里(約114km)的射程

AGS火砲與LRLAP砲彈的研發過程堪稱順利,
但由於DDG-1000驅逐艦的建造數量最後只剩三艘,
導致AGS火砲與LRLAP砲彈產量大減,
連帶使得LRLAP砲彈單位成本暴漲,
平均每一發砲彈至少在80萬美元以上,
美國海軍根本無法負擔。

這種技術早就有了
米國陸海空的問題在於 money money money
元老院不給錢只能跪求喊弱!
台灣向後退 wrote:
一發150km,比遠火準還便宜

這種滑翔炸彈對岸發展早,有好幾款,起跳500KG
台灣沒有
經過評估,因為沒有空優,不適合台灣使用


國軍戰轟機早就配備過GBU-10/12雷射導引炸彈,而具備精確轟炸的能力。當時解放軍的陸上防空系統僅靠高空SA-2防空飛彈、低空紅櫻系列肩射防空飛彈,野戰與艦艇防空僅靠57mm或37mm高射機砲,對我軍戰轟機威脅不大。

但在解放軍空軍與防空實力日益精進後,中華民國空軍對於比雷射導引炸彈更先進的JDAM,卻在採購上一直猶豫再三,最後決定放棄不買。

中華民國空軍放棄精確導引炸彈的關鍵因素還是在於「射程」,24km的飛行距離(戰機還必須在11000m的高空投擲),或80km的有翼滑翔版,都表示我軍戰機在進入炸彈射程前,已經進入幾乎全部解放軍中長程防空飛彈的射程內,且為了延長炸彈射程,高飛的戰機更容易被雷達偵測與鎖定,風險很高。

如果攜帶JDAM的戰轟機以低空飛行突防,則炸彈飛行距離更短,戰機投彈前如不拉高,可能會被爆炸威力波及。且解放軍已有大量低空補盲雷達與如前述的野戰防空系統,拉高投彈的戰機,未必能全身而退。
双标很容易被揭穿打脸。至于不要脸天下无敌的鼠辈,怎麽造谣鬼扯,也不会感到愧疚不安,因为那是他的职业。
GuatingChua wrote:
這種滑翔炸彈對岸發展早

先把此文的砲彈跟滑翔炸彈兩者差異弄清楚再回文
台灣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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