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今天要是民間可合法擁有槍械3000萬隻,彈藥無限。台灣又是什麼光景。在實施《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前,台灣沒有天天開槍殺人的案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為中華民國規範人民使用槍砲、彈藥、刀械以維護社會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法律。歷史《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於民國72年(1983年)6月27日由時任總統蔣經國公布,其法全文 15 條。施行日期 1983年6月29日
cougar2015 wrote:台灣今天要是民間可合...(恕刪) 俺一直贊成全民擁槍,反對擁槍的有誰?俺信X狼一定反對,大家都有槍,他就囂張不起來了。底下說個題外話。。。中部某女性老牌政治人物,好像是經濟關係,淪落到經營應召站,每次有所謂"性專區"之類議題,她一定帶頭反對,原因就很簡單,開放了,她賺啥?
非常贊同!!!! 但壤外必先安內,這是歷史的教訓,在發放槍枝及彈藥,手榴彈(吾人丟過手榴彈實彈還很遠)後把已經鎖定的在台塔利班的IP,與退伍軍人同盟一起,剿清在台塔利班,他們雖也有彈藥槍枝,但90%都是無腦缺膽的鍵盤俠,退伍軍人孰識武器槍枝操作及戰術運用,相信兩三下就一一擊斃,剿清在台塔利班後全力擊退犯台共軍,保衛我中華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