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chrotal wrote:台灣也定了憲法增修條...(恕刪) 台灣訂法律是為了讓自己國內的人有依循判斷中國訂法律是為了嘴砲嗎?話說,連契約跟歷史文件都可以依照需求隨時切換的國家法律也是參考用的吧
Panchrotal wrote:台灣也定了憲法增修條文 兩岸關係條例 五毛又在亂帶風向.《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簡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是1988年起草, 1992年經三讀通過的法案條例, 位階低於憲法, 不要又在那邊摻在一起作撒尿牛丸了. 憲法增修條文也是為符合政治現況, 經朝野多數(3/4)同意才能通過. 比如說總統, 副總統本由國民大會選出, 改成台灣全民民選. 總統, 副總統任期改成四年, 而非憲法原定的六年. 增修憲法職權改成立法院, 而非原本的國民大會. 立委席次改成113席, 而非原本的225席,.......族繁不及備載.修憲門檻極高, 要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才能成立. 也就是要朝野全體達成共識才有辦法進行, 不然就免想了.
牛奶伯 wrote:五毛又在亂帶風向.《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簡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是1988年起草, 1992年經三讀通過的法案條例, 位階低於憲法, 不要又在那邊摻在一起作撒尿牛丸了. 請問反分裂國家法是憲法等級嗎?要不要看看前面討論啥再來亂入
Panchrotal wrote:請問反分裂國家法是憲法等級嗎? 反國家分裂?? 那要不要先辦中國共產黨啊. ========1931年12月1日,毛澤東、項英、張國燾聯名於《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會布告》表明在一個中國疆域內有兩國:「從現在起,中國疆域內有不同的兩國。一個是中華民國,是帝國主義的工具。另一是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是剝削與壓迫下廣大工農兵的國家,他的旗幟是打倒帝國主義、消滅地主階級,推翻國民黨軍閥政府、建立蘇維埃政府於全中國,為數萬萬被壓迫被剝削的工農兵士及其他被壓迫群眾的利益而奮鬥,為全國真正的和平統一而奮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