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nry999 wrote:別幹違法的事,台灣政(恕刪) 軍警單位可以持有槍械所以我提的是讓各地方政府和民間組織經過申請後自行組織軍隊然後只要國軍比地方軍及民間軍隊更加強大,加上文中提到各地部署武裝警察這樣就可以避免他們叛亂了
hmzanny wrote:考慮到中華民國在軍事...(恕刪) 現在不管藍綠都有可能被土共滲透,所以只靠政府軍真的危險。有的人白天抗中保台,晚上舔共賣台。哈哈!*勇敢的年輕人沿街追嗆鄭運鵬!他竟抱頭鼠竄不敢回嘴!鄭運鵬與大陸國企做生意!舔中賣台!?直搗蔡英文造勢場!https://youtu.be/i9VUGxbA6cg
hmzanny wrote:設立裝備各項輕重武器及載具之武裝警察,並駐紮全台各地,除了可以加強維護治安、打擊持械犯罪及將來可能的恐怖份子之外,更能對各地方軍及民間武裝起到監督及制衡的作用,萬一地方軍叛亂時,他們可以立即反應,並為國軍爭取派兵鎮壓的時間 為了你想的民兵還要另外設一支準軍隊來監視民兵知道台灣軍警全都不足額嗎還能讓你分兵出來玩
Panchrotal wrote:為了你想的民兵還要另(恕刪) 美國內戰已超過150年了,民兵系統仍良好運行,連對岸兵役法都規定鄉、民族鄉、鎮、企業事業單位建立民兵組織。若不新設武裝警察,對現行警察的武器進行強化,估計也能實現文中的目的另外也不一定要用民兵,聘雇佣兵也是個方案
你自己搞個保全公司 沒問題其它地方政府,就是 不可行你的想法若以人民角度我都已經被新北市徵調了,為什麼還要服兵役現國軍都沒辦法滿編,還把兵源交給地方..地方有財政資源建軍?這是什麼國中生問題先把國家利益想清楚 再來謀個人吧反其道而行 註定白花時間
oxxx wrote:你自己搞個保全公司 (恕刪) 首先,我沒說縣市政府可征調民眾,而是說可用自願的方事募集民眾當民兵,若募不到人,到國內外請僱傭兵亦可,經費也可以依照各地方政府的實際情況靈活應用美國各州有國民兵,烏克蘭有亞速營,中國各鄉鎮有民兵,台灣處於四戰之地,豈能無地方及民間軍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