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沒必要溯及既往不過我覺得增加不願役的役期是多餘的還不如增加志願役士兵的役期讓它們可以作到60歲再退役,之後不用再去幹保全。這些人一生都在部隊中受訓,就算它是一名5x歲的步兵怎樣都比臨時徵招來的2x-3x歲的年輕人有戰力與專業。在部隊每季都有體測,所以就算是老兵,體能也不會說差到,不如現在的不願役士兵,因為這些人退伍後其實大多數的應該都沒有在維持體能。而志願役同時又擁有更為專業的武器知識與需要長時間訓練培養出來的熟練度。所以不願役的我覺得4個月是差不多的剩下的應該就是用教招來讓它們維持住最基本的輕兵器使用知識其實就差不多了
hmzanny wrote:最近有新聞表示政府正...(恕刪) 溯及既往,很奇怪的說法政府有許多法律專家,真的有討論溯及既往嗎?或只是某人的聽說?個人是不太相信啦台灣的兵役變革已經改了許多次,又不是第一改,怎麼可能搞這種烏龍事?
溯及既往不大可能,什麼都能溯及既往會混亂現在就算當一年兵,跟以前當過二到三年的要怎比而且我覺得真的要延一年,也要國防部好好檢討,要減少軍中無謂的打掃、構工、刺槍術這些東西加強在訓練方面,要不然就是變成專業掃地兵而已。
那四個月的就用年年教召14天來補足,把剩下8個月教滿,還有軍訓不可抵役期,廢掉替代役國防役,以前國防役替代役全部回鍋受基本步兵訓,不要連槍都沒用過,基本槍枝保養都不會,全部平等...hmzanny wrote:最近有新聞表示政府正...(恕刪)
66JOE wrote:其實把志願役用成公務...(恕刪) 咦!你是台灣人嗎?台灣職業軍人週休二日,你不知道?當然還是要看單位,輪休。。。有任務叫你回來,你還是得回來。俺記得第一年七天休假,以後年資多一年多一天,30天滿。基本見紅就休。。。當然還是要輪。。。要看單位。至於能不能幹滿20年領退休金,就要看個人了。。。二兵現在最低薪資好像3.7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