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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想問問各位,美國有什麼理由為台灣出兵?

比如說美國譴責中國攻擊台灣?

鮭魚握壽司 wrote:
你陷入了一個邏輯思考(恕刪)
美國和日本有美日安保條約,美國和韓國有防衛協定,台灣和美國的條約,你要不要好好的看一下有哪條說要防衛台灣的?

目前只有說會賣過期爛武器給台灣阿!
不是嗎?



台灣向後退 wrote:
傻子還在用舊民調卻不知民調年年變, 因為貿易戰等爭端, 現在美國民眾贊成出兵台灣已經過40%了, 支持幫南韓打北韓也不過43%, 目前東亞事務以幫助日本打土共最高, 不過也才56%
魯拉拉拉 wrote:
美國和日本有美日安保(恕刪)


之前有美國媒體分析過,如果台灣落入中國手中,美國必須
負擔的代價,可以找出來看看,國際間的條約很多是中看不
中用的,因為沒有真正有效的執法機構確認合約的履約保證,
簡單講,利益才是決定國際關係走向的關鍵,美國是不可能
為台灣人民出兵的,美國只可能為他自身的利益出兵,這個
關鍵點掌握了,就比較清楚了!
樓主說得很對!

沒有人要出手, 美軍為何要出兵?! 出兵很燒錢的耶...
立功换无期 wrote:
过40%也没到一半阿(恕刪)


二次大戰初期,羅斯福政府很想參戰幫英國,但當時國內民調一面倒反對美國參戰,羅斯福只能想辦法提供物資支援英國,但無法派兵參戰。這個情形持續到日本「拒止」了太平洋艦隊介入日軍橫掃東南亞的攻勢後,美國的民調在一天之內倒轉180度,改成舉國支持羅斯福政府對軸心國宣戰。

同樣的道理,你現在幫美國人擔心他們的民調反對美國參戰幹嘛,等老共為了犯台「拒止」了第七艦隊,美國的民意自然會全力支持美軍參戰。
魯拉拉拉 wrote:
看到大家慷慨激昂的一(恕刪)



台美防禦條約 一直存在 比 三個公報 更早

臺灣關係法 和今年通過的 台美關係法
都是 美國的國內法

中美三個公報 不是美國的國內法
只是單純的公報

美國的國內法 VS 公報

就知道 差異 在那裏
說是理由, 還不如正確命名為"原因"比較方便討論。

理由是小孩子生事打架用的、原因才是為什麼選擇出手。

以下不介入討論, 各位繼續......
生命會自尋出路,科技也會、敗家也會....
noobmaster wrote:
美國保住台灣的目的是(恕刪)


在經歷越戰和阿富汗戰爭洗禮後,
還認為美國會傻傻地把子弟兵送來送死??
人類中最卑鄙無恥的是, 權力擁有者和諂媚權貴者, 藏身安全場所歌詠戰爭, 用愛國心將無知者送往戰場!
grezzo wrote:
之前有美國媒體分析過(恕刪)

1990年代波斯灣戰爭直接花費大約二千億美元,
今天如果要美國出兵,
它們會先看看成本划不划算,
人類中最卑鄙無恥的是, 權力擁有者和諂媚權貴者, 藏身安全場所歌詠戰爭, 用愛國心將無知者送往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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