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670520 wrote:
跟台不台獨沒關係⋯⋯...(恕刪)
我問大家喔!!
弄一個 "志願義務役" 各位有何看法??
義務役是自願的, 國家給你一個月軍官或士兵薪資, 役期為一年或兩年, 服役內容依能力進行訓練!!
當然軍官役期兩至三年, 士官與士兵役期為一年或兩年, 看服役內容!!
國家會在退伍時發給榮譽章與退伍令, 還有軍中履歷與獎懲紀錄, 供退伍弟兄們投入職場!!
國家能給你的, 就是讓你在面臨危難時, 保命與互助的技能!!
這是一段沒辦花錢買得到的經歷; 當然每個人都可以選擇自己要不要這樣做; 國家也可以勒令退伍, 但不會要你賠錢!! 你會認同這樣的做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