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ke H wrote:美軍認為被俘期間 同樣在為國服務不僅年資照算 甚至可晉級但先決條件是維持軍人節操除了日內瓦合約規定的最低限度 不配合敵軍要求越戰和談後釋放回國的美軍戰俘有幾名被控通敵雖因證據不足沒送軍法 但已留下汙點被其他退伍官兵排擠 謝謝提供看法。美軍重視人權,信任自己的國民。中國,日本這種? 可能儒家文化影響? 就不太採納這個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