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bron James23 wrote:823砲戰一個美國...(恕刪) 美國人沒來?又是一個政治咖。郭台冥鬼話能聽,母豬都能上樹了。郭台冥在崛起之前是出了名的人格低賤,有錢之後開始和媒體買關係,也只有不知道他的人 才會聽他在嘴砲。小時候聽八二三炮戰最多的故事就是:美國人送來的火炮,一發炮彈下去廈門火車站方圓兩公里全部七孔流血沒有活口。現在變成美國人沒來了
TW Energy wrote:美國人沒來?又是一個...(恕刪) 美國人又來了呵呵,真實是一個美國人都沒來參戰,又變成美國人有來,是自high嗎?美國人來送死了嗎?823美軍0人照你這邏輯現在都賣凱子武器了美國已經參戰了嗎?二戰時候在珍珠港前,賣中國武器算參戰嗎?當凱子就當好當滿別自欺欺人!!
Lebron James23 wrote:美國人又來了呵呵,...(恕刪) 一、缔约国约定基于联合国宪章,以不危害国际和平、安全及正义的和平手段来解决自国被卷入的国际纷争,并在其国际关系上不以与联合国的目的不两立的方法来以武力威胁或行使武力。二、缔约国为了更加有效的达成此条约的目的,由自助及互相援助、单独及共同、维持且发展对缔约的领土保全及政治安定的来自外界武力攻击及共产主义者的破坏活动的、个别的及集团的抵抗能力。三、缔约国约定为了强化自由的诸制度并促进经济进步及社会福利,而互相协力,并为了达成这些目的个别的及共同的继续努力。四、缔约国关于实施此条约,透过自国外交部长或其代理随时进行协议。五、各缔约国认为在西太平洋地区对任何一方缔约国领域的武力攻击,即危害自国的和平及安全,且基于自国宪法手续,宣言为了对付共同的危险而行动。前述的武力攻击及因此所采取的措置,得立即报告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上述措置,安全理事会若恢复和平及安全,即为维持和平及安全采取必要措置时,得终止之。六、第二条及第五条所规定的适用上,所谓“领土”及“领域”,中华民国是指台湾及澎湖诸岛,北美合众国是指在其管辖下的西太平洋属领诸岛。第二条及第五条的规定,也适用于互相同意所决定的其他领域。自己去看看當時簽的中美防衛條約內容呵呵呵
Lebron James23 wrote:美國人又來了呵呵,...(恕刪) 沒有來的話會有240榴彈炮和炮彈可以打?閣下的腦子嘖嘖嘖。以你的智慧很難理解為什麼老美不願意幫忙打回去再來一次第三次世界大戰。現在的台灣只要把解放軍海軍登陸艦全部打爛了就保住了。你認為老美需要付出什麼代價嗎?
gypsy61 wrote:樓主您好,不是這樣...(恕刪) 你的意思是中國宣佈封鎖台灣 日本韓國 就順便被封鎖了 而這些國家的船隻一定不能經過 靠近台灣對嗎?“你們一定認為台灣周邊海域只有台灣的船隻”對吧!??
TW Energy wrote:美國人沒來?又是一...(恕刪) 我認為把自身的安全寄託于別人的保護,本來就是不安全的行為。特別上昇到國家安全範疇,更不能期望一個國家能百分百保護你。歷史上,美國坑盟友的例子比比皆是。就拿美日安全同盟來說,自二戰后,美國在日本駐軍,名義上是保護日本,但是費用日本需要承擔75%,現在川普還要求日本承擔百分百才合理。然而福島核洩露后,日本請求協助救災,美國是斷然拒絕的。前不久,日本颱風引起水災,日本又請求美軍救災,當然結局是一樣的,理由是這不是美軍的職責。美日關係夠好吧!更不要説美國對其它國家了。美國要出兵保護一個國家,首先它考慮的是自身國家利益,是不是他的核心利益。中美相隔一個太平洋,真要是世界第一第二兩大經濟体發生戰爭,那對世界絕對是大災難。縱觀歷史,二戰後,美國發動攻擊的國家,無一例外全都是小國,它要百分百能贏,代價要小,才會打的。明顯的例子就是伊朗,你看美國叫囂了那麼久,它有打沒?對美國來說,打伊朗,絕對比打伊拉克和敘利亞難抽身百倍。美國從來就不值得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