讚啦!澳洲司法部官網 將台灣與中國並列國家被推爆美國之音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司法部的官网在“外国影响透明度计划”的页面将“台湾”放在“国家”之列,对媒体询问也没有做出回应。据台湾媒体引述澳大利亚中文媒体“澳洲新报”的消息,澳大利亚司法部官网的“外国影响透明度计划”页面,目的是向公众与政府决策者公布外国团体对澳大利亚的政治影响程度与性质。外国人若通过当地公司安排从事相关政治游说行动,必须进行登记,并且公开透明地说明活动种类与目的。截至5月2日,向澳大利亚司法部注册的当地公司有120个,详列代表哪个外国公司进行何种游说。据登记注册网页显示,台湾中油公司以海外石油和投资公司澳大利亚子公司(OPIC Australia Pty Ltd)之名义,委托澳大利亚壳牌公司(Shell Australia)向政府和国会进行“一般的政治游说”和”议会游说”。除台湾外,包括中国、美国、挪威、日本、韩国、加拿大、西班牙、新西兰、法国等许多国家的公司都有委托当地的公司进行政治活动。网页则将台湾与这些国家的公司并列在“国家”的一栏下。由于中国近年来加紧钳制台湾的国际空间,甚至强压各国企业不得将台湾列为国家,不愿配合的企业不仅遭到威胁,甚至处罚,台湾的网友对澳大利亚司法部官网将台湾列在“国家”之列感到兴奋,在脸书上纷纷转发。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司法部的官网在“外国影响透明度计划”的页面上将“台湾”放在“国家”之列 (网络截图)
浦燒肉丸子 wrote:所以你的搜索票是專門在搜索證人的???文明一點,但是幹的事情一樣下流。 刑事訴訟法第122條第2項規定,對於『第三人』之身體、物件、電磁紀錄及住宅或其他處所,以有相當理由可信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或應扣押之物或電磁紀錄存在時為限,得搜索之。刑事訴訟法第144條第2項:「執行扣押或搜索時,得封鎖現場,禁止在場人員離去,或禁止前條所定之被告、犯罪嫌疑人或第三人以外之人進入該處所。」可以搜索證人,不須律師在場,當然要請律師通常也不會為難!另外搜索還要先通知對方?讓你把證物燒了?或逃跑?當然是無預警突襲!
阿斯特怒伯爵ρσπ wrote:沒事兒,沒事兒,中國沒有戰力,也沒有威脅,不堪一擊,就像你經常所說的,中國很弱的,完全不用擔心 我啥時說過中國很弱?我只說貴國不敢 沒本錢吃敗仗而已....至於我強調中國的威脅 有何奇怪?沒聽過最堅固的城堡 是由內部開始瓦解的?對美國 中國當然不敢武力相向...中國打不贏 不敢打 當然只能搞宣傳 收買囉..這點 敝國小小台灣 最清楚不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