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好槍
houmh wrote:
http://www...(恕刪)
thymol wrote:
在沒穿防彈衣且短距離的交戰9mm的子彈殺傷力我想應該是比5.56來的強才是...(恕刪)
在越戰中,美軍發現短距離時,步槍的5.56mm 對人體的貫穿力太強。造成越共拿著 AK 47對著美軍衝過來時,就算美軍的 M16已擊中對方,緊扣 AK47 板機的越共仍然可以槍口朝前繼續射擊,造成美軍的傷亡。如果用的是 9mm 手槍(當時應該是 . 45的M1911)之類的武器,對方中彈時會往後倒,槍口、子彈不會繼續朝前。
所以,在國外的民間,如警察等執法單位,一般不會以 5. 56mm 步槍為主要武器,也是怕貫穿力太強,射穿歹徒身體的流彈會傷及無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