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海蜉蝣 wrote:
你就別再裝了 我爸時代 都只當兩年而以
你屁啦,我弟在金門時都遇過三年兵的。
我在當兵時三年兵的故事還一大堆在流傳著。
你真的是很懶得查資料吔。
你爸當兩年不代表四十年前是兩年兵。
難不成你爸真的比我還小,你才二十出頭歲?



幹,真的來01教小孩子。。。。。




不過看你職涯狀況,不像呀。難不成是一年換兩三次工作?
臺灣兵役制度
1949年12月,中華民國政府遷臺後,在臺灣實施徵兵制以防止中華人民共和國進攻臺灣。
1954年,《兵役法》大幅修正,明訂軍官役與士官役的詳細規定,新增「預備軍官役」以及「預備士官役」等役別;建立預備軍士官考選制度;並明訂義務兵役役期陸軍為2年,海軍空軍為3年[8]。
1956年,頒布《徵兵規則》,開始徵集第1梯次常備兵役現役入營。
1967年至1986年間,中華民國政府進行「國光計畫」準備反攻大陸,實施陸軍第一特種兵(陸一特)制度。陸軍將裝甲兵、通信兵、砲兵、工兵、兵工等5個兵科列為第一特種兵。該等兵科之義務役男在服完當時《兵役法》所規定之陸軍2年役期後,再以行政命令於其退伍同時另發為期1年的臨時召集令,實際役期成為3年[2]。
1987年,陸軍第一特種兵廢止,且義務役役期陸軍、海軍、空軍皆縮短為2年、唯海軍陸戰隊維持3年役期[2]。
我看你才是像是中國來的。你的台灣護照呢?退伍令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