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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軍攻台失敗,要如何處置解放軍的戰俘?來討論看看!

你連直接說你是中華民國國民
跟承認中華民國存在都不敢說。

中華民國確實存在
我拿的就是中華民國護照
我是中華民國的國民

有種你就跟我這樣做啊
假國民

你要說我是假國民
那你就先說自己中華民國國民

並且說中華民國存在

leung2do wrote:
我的觀點:現在世界...(恕刪)
knightcsf wrote:
看台灣的媒體就是判決內容?你這時候的獨立自主性是怎樣了?


你的意思是質疑台灣媒體搞假新聞,明明西班牙法院的判決書中沒有援引“一個中國”原則,而台灣媒體自己加上去的?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我也沒辦法了,我看了好多家台灣媒體的報導,都說西班牙法院判決書援引了“一個中國”原則。

knightcsf wrote:
你連直接說你是中華民...(恕刪)


我說了啊,我說如果我在台灣,依台灣法律,我是中華民國大陸地區人民;如果我在大陸,依大陸法律,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請問我哪一句話有問題。?
至於中華民國是否存在,我也說了啊,首先中華民國是一個國號,中華民國政府是中國這個國家的一個政府,中國這個國家目前有兩個政府,一個的國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個的國號是中華民國,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得到全世界大多數國家承認,中華民國政府目前是17個國家承認。
我說得還不夠清楚嗎?

leung2do wrote:
我說了啊,我說如果...(恕刪)


中華民國就是中華民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
不然你也可以說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誰跟你中國有兩個政府。

你只是在搞一國兩制。你只是想把中華民國矮化為一個地方政府罷了。

一個主權國家裡面不可能有兩個政府的。

有問題很大假國民

不管你在哪邊都是中華民國人民,你是在大陸地區人民。
不是你在台灣,或你在大陸也是一樣的。
你來台灣拿的是甚麼護照?


中國只有一個政府,你可以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但別想文字上進行一國兩制。

中華民國可從沒有說中國有兩個政府,那是你自己幻想的。

別把傳統上的民族名稱 當作是一個國家的名稱。










leung2do wrote:
你的意思是質疑台灣...(恕刪)


你看過自由時報了嗎?你去看看自由時報有沒有說。
knightcsf wrote:
一個主權國家裡面不可能有兩個政府的。


一個國家當然有可能有兩個政府,只要這個國家處於內戰狀態。
比如1979年前,柬埔寨的國名叫“民主柬埔寨”,1979年越南入侵柬埔寨,成立“柬埔寨人民共和國”,民主柬埔寨割據一方繼續抵抗,直到1997年才徹底瓦解。
從1979年到1997年這18年間,柬埔寨事實上存在兩個政府:“柬埔寨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民主柬埔寨政府”,但國際社會認為柬埔寨只有一個國家,這個國家處於內戰分裂狀態。
又如賽普勒斯,從1974年起這個國家就處於分裂狀態,有南賽普勒斯政府和北賽普勒斯兩個政府。
還有烏克蘭,除了烏克蘭中央政府外,還有一個頓涅茨克共和國政府。
knightcsf wrote:你看過自由時報了嗎?你去看看自由時報有沒有說。


這樣吧,為了更為公正,我找了法國國際廣播電台的報導:

另據院方發表的聲明顯示,上述121名犯罪嫌疑人的律師在辯護中宣稱,台灣籍嫌犯不應被送交大陸接受處理,因為在那裡他們將不能得到“公平的審判”。
然而,西班牙國家法院在聲明中還是遵循“一個中國原則”,並稱:“自1978年以來台灣就已經不是聯合國成員,他也只有與23個與歐盟沒有建交的國家保持著外交關係。” 聲明還指出,儘管台灣現處於“自治狀態”,但這並不表明其應被當作“國家”看待。
原文可參考:
http://cn.rfi.fr/%E4%B8%AD%E5%9B%BD/20171216-%E8%A5%BF%E7%8F%AD%E7%89%99%E5%9B%BD%E5%AE%B6%E6%B3%95%E9%99%A2%E6%89%B9%E5%87%86%E5%BC%95%E6%B8%A1121%E5%90%8D%E5%8F%B0%E6%B9%BE%E8%AF%88%E9%AA%97%E5%AB%8C%E7%8A%AF%E8%87%B3%E4%B8%AD%E5%9B%BD%E5%A4%A7%E9%99%86

印度的IndianExpress有著與法國國際廣播電台同樣的報導:https://indianexpress.com/article/world/spanish-court-extradition-taiwanese-china-4985131/

另外,路透社(reuters)英文版也提及:
Major countries in the world, including all of Europe, outside of the Vatican, follow a ‘one China’ policy, recognising Beijing as the sole legal government of China.
(原文可參考:https://in.reuters.com/article/taiwan-spain-idINKBN15X0NG)

如果你認為路透社和法國國際廣播電台也是騙人的,那我無話可說了。

leung2do wrote:
這樣吧,為了更為公...(恕刪)


恩 那我問你的問題你覺得將來要怎麼半,
將來西班牙公司在西班牙告台灣公司打官司,
在西班牙取得勝訴判決的時候,他該怎麼執行,既然
他不承認台灣的主權,也不會承認台灣的法院。

如西班牙的重要犯罪在台灣被逮捕的時候,他去
哪邊要人。這點是將來比較有趣的。

以西班牙一個中國政策,他必須跟中國要,那中國怎麼給他人?
怎麼幫他執行判決?這無異是說西班牙犯罪以後最好躲在台灣囉。

因為台灣無法也不會把人犯遣送回去。呵呵呵
如果西班牙政府真的遵循一個中國政策,那麼將來西班牙
民眾應該向中國政府申請入境台灣簽證。

判決內容究竟怎麼寫,呵呵我想還是看過判決內容再說吧。
當然結果是人被送去中國,這點不容否認。

knightcsf wrote:
恩 那我問你的問題你...(恕刪)


實話實說,我不知道如果真的發生僅限於西班牙人和台灣人之間的案件時,應該如何處理。但在實際的跨國犯罪案件中,的確會發生犯人抓不回來的情況——如果兩個國家之間不存在引渡條約。
如果犯人從西班牙直接跑到台灣,西班牙也不會真的會找中國大陸要人,因為它也知道中國大陸目前無法真的去台灣抓人,有些時候也就只能自認倒霉,或者發國際通緝令,只要這個犯人一出台灣就有可能被別的國家逮捕,然後再引渡到西班牙。
但如果一個台灣人在西班牙犯罪,然後中國大陸認為有必要帶這個台灣人回中國大陸受審,因為中國和西班牙直接簽署了引渡條約,且西班牙官方承認台灣屬於中國,那麼這種情況下西班牙法院就會判決將這個台灣人引渡到中國大陸。
所以,如果一個台灣人真的在西班牙或者其他與中國大陸有引渡條約的國家作案,最好的逃避辦法也許真的是在被抓到以前趕緊逃回台灣。

leung2do wrote:
這樣吧,為了更為公...(恕刪)


標準五毛與同路人的一貫技倆: 只挑對自己有利的放大一萬倍; 自己被打臉的就表演失憶。

你拗了那麼多樓,老頭懶得一一列舉打你臉,就光說你這一樓這則發言小k一下。

你舉了 "符合你抹煞中華民國目的" 的這一例,那回答我:
那些把詐欺犯遣返台灣,又跟中華民國沒邦交的國家又怎麼了?

老頭權且撥點時間看你怎麼圓? 然後再重手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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