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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璽博士直接公開點名馬文君把潛艦國造資料送國外

嘻嘻嘻...
不是要提告“內亂外患罪”?
今天都幾號了。難道是要縱放?還是同路人?
喔,對了。都忘記刑法上有“告發”的項目。


樓主什麼時候要去按鈴申告?
9/29 板主就說 馬文君把機密資料給外國,20天後 馬文君承認了

這20天 好多小粉紅 藍白拖在護航 反駮 如今都翻船了


趕快想想新說詞吧
今天69黨又有豬隊友出現



請問69黨

美國國會議員會說 英國是我祖國嗎
houmh wrote:
9/29 板主就說 ...(恕刪)

嘻嘻嘻...
既然都承認了,那麼你們還不去告發?難道真的是同路人?
最核心的問題是, 馬文君交給韓國的資料,
是不是害了六個幫助台船的韓國工程師被關?
什麼時候內亂外患罪變成告訴乃論罪啦?

放著一個證據確鑿的叛國賊在路上走?

整個國安局和檢調都在睡覺喔?

FDC_panda wrote:
同你個大頭啊!那麼多...(恕刪)
tzechiny wrote:
什麼時候內亂外患罪變...(恕刪)




其實高檢署已經在查了啦
外患罪直接送高檢署
所以再去告只是合併而已
準備汽水和乖乖就好

藍營的貼文純粹是起鬨 沒意思


我只關心他會不會看起來什麼都不怕
明後天他就落跑了
藍營很多政治人物都是這樣
FDC_panda wrote:
你個大頭啊!
那麼多人去告起鬨啊?
轟馬文君叛國抓耙子!李正皓下周一正式提告 吳崢帶隊

李正皓就禮拜一就要去告啦!

嘻嘻嘻...
“下”周一?
今天都禮拜幾了?
阿公再說一次:認何人對於犯罪分子都有“告發”的資格。
難道你沒有告發資格?
蛙蛤蛤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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