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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艘 "中國" 國產 (?) 航母已安裝阻攔索了

giga giga wrote:
我因為不懂3C所以抹黑造謠你? 有那麼嚴重嗎?...

...這事難道你自己一點責任也沒有?...(恕刪)

因為抹黑造謠的人不懂,所以抹黑造謠沒那麼嚴重?

而且被害者,也要負起為何讓對方抹黑造謠的責任?

有個疑問,你應當是讀文組,號稱非常明理懂事的老先生...而非還沒長大的小屁孩吧???


giga giga wrote:
你前文不是說你已為搞錯台灣的新訓而道歉了嗎? 怎麼這裏又堅持 "國軍與共軍都是新訓後就下部隊"?

自-----己-----後-----言-----打-----臉-----自-----己-----前-----言,痛不痛? 腫不腫?...(恕刪)

你前面才指控我:偷改文,不承認說錯新訓.

怎馬上又忘了這回事.

同一件事的黑白兩面要怎麼說,難道都隨你高興了

如你所言:
>自己後言打臉自己前言,痛不痛? 腫不腫?



giga giga wrote:
你到底要拗到什麼時候? 告訴你: 本老頭還沒服役前,中華民國國軍就是這套新兵訓練制度,
至少執行已五六十年了!

老頭自始至終都是這種說法,美國,中共她們更改新兵訓練跟我們新兵訓練制度什麼關係?...(恕刪)

恭喜你,有勇氣說出上述這段話,你已經天下無敵了.


早年國軍的義務役新訓,絕對不是現在自願役這套.

4個月義務兵新訓,除了名義上不是早年那套,在實質上也已經從新訓退化成歡樂戰鬥營.
(不信你可以上網搜尋,假日超多,午休可以抽煙,買飲料喝...福利好到爆炸)
这个读文组是什么意思?我看你们很多人都爱说对方是文组的,不太明白!
三脚阿喵 wrote:
因为抹黑造谣的人不懂...(恕刪)
三腳阿喵 wrote:
>根本你前一帖語焉...(恕刪)


我已把舊帖頂起來了。來吧! 來舊帖給大家看看你怎麼刪改誣賴!

既然你說發言時間,樓別,無關緊要,怎麼故意刪掉它們? 怎麼我提出質疑了,你還不亮出它們以證明你說的 "無關緊要"?

你欺負老頭3C白痴不會查舊帖! 我今天就把它頂起來讓大家公評。

本想與人為善,留一寸; 你倒步步吃定老頭子? 想被打臉甚至負法律責任,莫要怪老頭不留路! 你若趁早收兵,老頭還可不與小孩較真; 倘若仍不知好歹,就不要後悔法律責任!

不要以為老頭沒copy下來就拿你偷改文沒辦法? 那你道行還真淺。 像01這種網站,後場一定有本網站各種動態,刪改內容與時間的記錄,以供法律等行為的依據。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我勸你還是及時回頭的好!
三腳阿喵 wrote:
因為抹黑造謠的人不...(恕刪)


你看看你自己怎麼打臉你自己! 前面 (21樓) 既已道歉說 "你把台,共兩者新訓混為一談" 是錯的 (先假設這道歉是真的,不是後來偷改的), 後面又 "堅持台,共兩者新訓一樣",這不是自打嘴巴? 事後造假道歉才會造成這矛盾。

中華民國新兵訓練 "先入伍新訓,然後專長訓練,最後下部隊" 這事你到現在還在拗? 除了證明你說的那道歉是假造的以外,還證明你如果真是中華民國人,那真的是個小孩子。

回家問你爸爸他當年當兵受訓的情形罷! 不然版上真台灣男人每個都當過國軍,隨便問就可印證了!

中華民國國軍不管他是官校正期班 (包括政戰學校),專修班,預官,常備士官班,志願役或義務役士兵,都一樣: 先一般新兵入伍訓練,結束後通常 (金防部,馬防部等偶有不接受專長訓練即去部隊報到的,那是極端少數) 再接受專長訓練,然後才下部隊。 官階不同,兵種兵科不同,其各階段的受訓時間也不同,但分成三階段是通例沒錯!

現在義務役不用下部隊,所以省略第三階段; 但是前兩段仍是有的。至於品質是否落實? 老頭已退伍許久,不知道; 但相信不會比獨生子媽寶差!

黑夜有雨 wrote:
这个读文组是什么意思?我看你们很多人都爱说对方是文组的,不太明白!


就是高中二年級學生會分組,理組偏自然科學(數學、物理、化學念得比較深入),文組偏社會科學(歷史、地理念得比較深入),大學聯考(你們叫高考?)也是按組報名,考題不一樣。說人家文組意思就是既然沒怎麼唸過自然科學,就比較不具備科學觀念,或邏輯比較差,對一些與科學或工業有關的議題,說話沒有說服力等等
giga giga wrote:
你看看你自己怎麼打臉你自己! 前面 (21樓) 既已道歉說 "你把台,共兩者新訓混為一談" 是錯的 (先假設這道歉是真的,不是後來偷改的), 後面又 "堅持台,共兩者新訓一樣",這不是自打嘴巴? 事後造假道歉才會造成這矛盾。...(恕刪)

真見鬼了,還什麼我在前面21樓...

你把另一篇新訓,與本篇航母,2者全混淆說到一起了,整個變胡言亂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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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謂的前面/後面,很明顥是2回事.

前面:

為說錯新訓制度而認錯,是因為你反駁說台灣的新訓制度:"早就美式規格了!"

因此我為發言不符現狀,而承認錯誤.

有圖為證



後面:

老共把新訓改成6個月(基礎訓+專業訓),然後才下部隊.
其實就是在學老美的新訓制度.

你說,台灣新訓早就美式規格了.

而且底下有圖為證,你自己也把老共與台灣的新訓制度,當成同樣制度在比較了.

所以只準你州官放火,而我說老共與台灣的新訓制度一樣,就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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