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美聯合公報方面,對於中方的「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之立場,中文版使用「承認」一詞,英文版則使用「acknowledges」。美國國會研究報告解釋「acknowledges」是ren shi(認識)[19]。在同一份公報中,關於中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之立場,中文版「承認」一詞,在英文版卻是「recognizes」。「acknowledges」和「recognizes」的語意有所歧異,顯然美國對於公報中的「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之說法,保留著若干彈性的空間[19][20]。但中華人民共和國方面則認為,在聯合公報沒有規定標準文本的情況下,中文本和英文本都是經兩國政府簽字換文而共同認可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外交文件。根據國際慣例,不能將中文本當作英文本的譯文進而加以聯想[21]。
1979年2月,美國副國務卿華倫·克里斯多福在此議題上表明美國認為英文才是對美國有拘束力的條文[22]。2009年11月,美國在臺協會主席薄瑞光在媒體圓桌會議上也表明,關於中美聯合公報所載的「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美國在公報中「認知中國的立場……過去三十七年來,美國明白表示『認知』不代表認可、不代表接受,除了『認知』以外不代表任何意義[23]。」〞
承認還是認知,沈呂巡說了不算,美國人自己說了才算
大家都知道美國刻意模糊,所以,建議你不要再用這一條來說嘴
一品老百姓 wrote:
重點是美國政府官網...(恕刪)
盡情歡呼吧!日後自己遭難,請不要怪人無情地訕笑!今日特此紀錄下這一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