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比任正非還清楚還懂啊,我上面已經說得很清楚了第一,華為擁有ARMv8的永久授權,這個是沒法收回去的,已經買斷了!華為可以在此架構上設計研發自己的芯片,ARM只是不再提供以後後續更新版本的ARM架構,但這對華為沒多大影響,第二,華為有自己自研的達芬奇架構,所以沒有ARM也無礙 normanchou wrote:華為取得的是A76架...(恕刪)
阿斯特怒伯爵ρσπ wrote:你是不是比任正非還...(恕刪) 你是硬凹還是真聽不懂?如果是硬凹我就不浪費時間跟你多說...華為取得的是"目前版本"的永久授權....不是"未來版本"的授權..所以ARM出新版時,華為不能用..懂吧!任正非在打迷糊仗忽悠你們的感情....
我上面不是說得很清楚明白了,你怎麼也開始硬拗了,真的沒意思,還是你根本看不懂我說的是什麼啊,我上面說的不是跟你一個意思嗎,你還要拗什麼呢 normanchou wrote:你是硬凹還是真聽不懂...(恕刪)
請問我哪句有講ARM出新版華為可以用?你這麼喜歡給人加話嗎,我沒說過的話你要給我硬加上?到底誰在硬拗?把我說的話好好讀一遍好嗎,不要自己強行加戲,另一個都被打臉躲起來了,也只剩下你還在這硬拗normanchou wrote:你是硬凹還是真聽不懂...(恕刪)
normanchou wrote:你是硬凹還是真聽不懂...(恕刪) 請問一下大佬,我記得所有的各種授權契約條款上都有基本的"犯罪排除條款",不知道是否適用於電子業跟資訊業上?比如合法取得A款的永久授權,卻在銷售成品內被人發現有侵權到B項或是C公司的專利權,把合法A款跟侵權B項放在成品一起出售,以達到獲利行為。那A款公司為了保護自身公司商譽得以取消永久授權???懇請大佬指導 感謝^^
跟沒有能力見證上帝福澤的人多說無益他就是沒有那鳥能見識上帝的恩澤跟他講再多就是不懂就是沒那品德能見到他沒看過他豈能懂是吧-----------------------叫他靜坐個5分鐘心就到處攀緣東攀緣西你跟他說內心平靜的樂他豈能懂.........他完全就沒那經驗也無那能力他上輩子就沒積那福分面對這種人你好棒棒.....我們能力都不構不夠聰慧 我都聽你的不就結了記得初一15都講一遍有些人內心本有病啊.......他看步道強迫他也無用不如順其意領她錢就好
好笑的是華為老總說的都是假的,他們說的都是真理,不知道哪來的自信,然後又喜歡把別人沒說過的話強行加戲,要別人拿出證據,然後自己又拿不出任何證據,被打臉之後就開始硬拗,都這德行,還喜歡不懂裝懂,以為知道幾個專業術語就不得了了 老闆是神XX wrote:跟沒有能力見證上帝福...(恕刪)
king492114 wrote:請問一下大佬,我記...(恕刪) 如果授權合約有註明(無論是表列授權範圍或表列排除範圍),只要違約都可依合約走,賠償或解約。如果授權合約沒有註明,那就要舉證所受損失事實,請求賠償或解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