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一月,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發文監管虛擬私人網路絡 (VPN)「翻牆」的灰色地帶。而在 2017 年 3 月 27 日,中國直轄市之一的重慶,發布了新的《重慶市公安機關網絡監管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修訂版,規定在重慶司法管轄區的人使用網絡翻牆工具翻越中國當局設置的資訊封鎖牆訪問牆外網站的人可以被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處罰措施
1.不以盈利為目的,初次實施上述違法行為,責令停止聯網,給予警告。
2.以盈利為目的實施上述違法行為,違法所得在 5,000 元(約台幣 25000 元)以下的,責令停止聯網,給予警告,同時沒收違法所得;以盈利為目的實施上述違法行為,違法所得在人民幣 5,000 元 (約台幣 25000 元) 以上 10,000 元 (約台幣 50000 元) 以下的,責令停止聯網,給予警告,對個人可以並處 5,000 元 (約台幣 25000 元) 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以 5,000 元 (約台幣 25000 元) 以上 10,000 元 (約台幣 50000 元) 以下罰款,同時沒收違法所得。」
andanlandianddd wrote:
我VPN都是包年的,估計你經常看新唐人,大紀
看來你肯定是只看大紀元的新聞,竟連你自己國內的官方訊息都不知道,哪天直接被河蟹都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