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腳阿喵 wrote:
三鶯/撤烏瓦知附近都是有民宅的,只是能合法建房的地,
政府寧願逐漸蓋滿少有人使用的蚊子公園及停車場.而後
把部落縮限至爛地中的爛地,以各種法規層層限制.
至於國有地被佔用後就地合法,到現今也很多例子.
譬如中研院,在活動中心後面那一整片都國有地,幾十年前
因暫時沒規劃而空著,居民不但佔用也收了拆遷費.
但幾十年後,中研院要擴大院區時,反而被居民鑽法規漏洞
趕不走了.
又過N年,重新予以補償,求神拜佛般好不容易才取回土地.
三鶯部落拆遷時一樣,也是付了拆遷補償呀,當時還為了金額大小吵了很久。
也是花了十幾年求神拜佛,才把他們弄到出租國宅!
再說三鶯部落附近有民宅,那民宅是在行水區?還是也是違建?
如果是那一起拆,如果不在行水區又不是違建,合法的建物,拿來比較的意義在那?
還是你認為反正佔用國有地就地合法的例子也不差這一個,就讓他們在行水區就地合法,等颱風天淹死人了,再來國賠就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