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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我要簡單批評一下軍版部分盼望戰爭的台灣朋友

對照你的行為,我覺得他做的很好!
打草稿的人 wrote:
有理就辯理,說不過...(恕刪)
盡情歡呼吧!日後自己遭難,請不要怪人無情地訕笑!今日特此紀錄下這一段。
這樣你就受不了了啊?

抗壓力那麼差八成是沒服役過沒吃過苦的五毛小皇帝吧?

中國人的面子都被你丟光了.....


打草稿的人 wrote:
不是宣傳滅台灣而是...(恕刪)


告訴你,就算是有天大的差距
中國人是外星科技,我們還是會反抗的。

因為中國就是外來的政權,你的統一
對我們來說就是侵略。
台灣人對你們的打壓陌生嗎?


還有你怎麼知道不是你想像的太天真?

你們中國網友這些內容,哪些是解放軍出來證實?
那些是媒體自己撰寫?
當然你很相信國家的媒體,那你就很難理解
台灣媒體跟中國媒體有何不同。


你們從來都不是理性的討論的,
很明顯你們都帶有宣傳與恫嚇的目的,
所謂的和平理性都只是順從中國的意志
才能有的。

當日本侵略中國的時候,中日軍事差異很大
中國投降了嗎?那時候的日本也想幾日亡華?

我想那時候日本人也會勸誡那些想反抗的中國人
說別搞不清楚日本跟中國的差距有多大,理性的投降吧。
也對拉,抗戰中主要對日本的並不是共產黨,所以
不太曉得對於這種軍事力量差距強大的侵略,還是要抵抗。

對中華民國台灣來說,中國就像是以前的日本,
你覺得我們會輕言放棄投降?

還有別再扯啥台獨了,按照中國的標準,只要不統一就是台獨,
所謂承認一個中國,就是海峽左邊的那個中國,
台灣早就是獨立的個體,不然我去美國還要經過你國的外交部嗎?
別的國家的人來台灣還需要經過你國同意嗎?



這些人就是嘴炮啊,叫他們上戰場,每個都縮回去,只會用鍵盤打仗...

打草稿的人 wrote:
不要因為癡迷軍武就盼...(恕刪)
stockthor wrote:
告訴你,就算是有天大...(恕刪)


日本是侵略戰爭,是外族侵略,是世界認定的法西斯
台海若有戰爭是中國的統一戰爭,是內戰

這都分不清?

dailoan wrote:
你们中国人五十座核电厂被台湾万剑弹 2000公里云峰飞弹 雄风E飞弹 饱和攻击,饱和攻击 二十枚2000公里云峰飞弹, 同步抵达 中国一座核电厂。你们中国解放军有美国经过战场实战爱国者飞弹,用什么打下台湾导弹,想像一下, 中国五十座核电厂同时同日爆炸(日本辐射外泄福岛电厂翻版)中国五十座核电厂辐射外泄场景...(恕刪)

手淫傷腎,意淫傷腦。
你啥都不懂,關我什麼事? 你說的都對,你開心就好。


放心啦

中國沒能力,也不敢打台灣

所以不用擔心台海會戰爭


所以囉

拜託中國人喊打台灣,天天打台灣,月月打台灣

樓主都知道戰爭多可怕了,那為何中國就是不放棄武力犯台,
什麼台獨就要打台灣,先問一下,有什麼規定台灣不能反擊攻擊中國,
不管是重要軍事設施或是重要基建乃至城市的,
那你也知道戰爭的可怕,也許你住在內陸吧打不到吧,
但是你的同胞台灣一樣打得到,還是樓主相信王師不會傷害人民,
只有匪軍才會屠殺人民,王師的飛彈都會長眼的,
解放軍的飛彈專打綠營台獨支持者。
kennychu123 wrote:
樓主都知道戰爭多可怕了,那為何中國就是不放棄武力犯台,
什麼台獨就要打台灣,先問一下,有什麼規定台灣不能反擊攻擊中國,
不管是重要軍事設施或是重要基建乃至城市的,
那你也知道戰爭的可怕,也許你住在內陸吧打不到吧,
但是你的同胞台灣一樣打得到,還是樓主相信王師不會傷害人民,
只有匪軍才會屠殺人民,王師的飛彈都會長眼的,
解放軍的飛彈專打綠營台獨支持者


沒有人希望戰爭,大陸也不希望

我下面給你貼下反分裂國家法,整個都在強調和平統一,唯一就是台灣法理台獨和沒有和統希望了,大陸才會採用非和平手段,即便採用非和平手段,也極力降低台灣損失保障台灣人民安全

至於台獨為什麼老共一定要打,很簡單,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即使美國也不會允許分裂國家的行為,日本可以讓琉球獨立嗎?西班牙允許加泰龍尼亞獨立嗎?庫德族能獨立嗎?連歐盟,美國都表態不支持了,中國為什麼能允許台灣獨立?台灣獨立後果是什麼?中國各地獨立效仿?內亂?台灣永久性成為美國遏制中國的棋子,在中國家門口?


————
第五条 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础。
以和平方式实现祖国统一,最符合台湾海峡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国家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实现和平统一。
国家和平统一后,台湾可以实行不同于大陆的制度,高度自治。
第六条 国家采取下列措施,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
(一)鼓励和推动两岸人员往来,增进了解,增强互信;
(二)鼓励和推动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直接通邮通航通商,密切两岸经济关系,互利互惠;
(三)鼓励和推动两岸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交流,共同弘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
(四)鼓励和推动两岸共同打击犯罪;
(五)鼓励和推动有利于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的其他活动。
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权利和利益。
第七条 国家主张通过台湾海峡两岸平等的协商和谈判,实现和平统一。协商和谈判可以有步骤、分阶段进行,方式可以灵活多样。
台湾海峡两岸可以就下列事项进行协商和谈判:
(一)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
(二)发展两岸关系的规划;
(三)和平统一的步骤和安排;
(四)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
(五)台湾地区在国际上与其地位相适应的活动空间;
(六)与实现和平统一有关的其他任何问题。
第八条 “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依照前款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决定和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九条 依照本法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并组织实施时,国家尽最大可能保护台湾平民和在台湾的外国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正当权益,减少损失;同时,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在中国其他地区的权利和利益。

——————

BUCK wrote:
樓主讓我見識到了何謂「無恥」整天在軍事版引戰的人,講別人盼望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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