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目的一定是要採取突襲,並快速推進到指定佈署點,主要前進實施斬首行動,佔領最重要指揮據點,或重要機場,不會停留在港口。
這一定是需要同時配合空襲與準備兩三棲登陸行動。
這些突襲部隊一旦確定登岸,應該就是立即的空襲,讓台軍完全沒有全面應變空間和時間。
若敵軍採取這戰術,基本上應該是對岸已經早就以各種名目或演習進行大規模集結,或是可確定對台導彈部隊早即準備或已經進入戰術位置。
如果一旦對岸的軍事動作有所異常,事實上,應該就要立即停止所有各式船艇進港,一直到待命部隊集結進入港口區,並一一檢查過所有船艇,確定無異常才可進港。
而非進港後再行安全檢查。
不然,台灣國土防衛計畫中,本來就有計畫中的,對岸一有確定對台動武,台軍將可在最短時間內在進港航道上炸沉幾艘貨輪,以避免敵利用船艦直接進港進行大規模行政下卸,
可能,到時候,這些準備進港的貨輪將直接被導入在進港航道路線上直接炸沉。
Charlie2020 wrote:
感謝你的更正!! 我的設想是錯了!
這樣的話,在該船抵達港口的卸裝的兩三個小時左右應該就會碰到最接近港口的裝甲部隊!!三到四小時左右應該就會被雷霆2000轟上一遍了!!這兩艘船應該很難逃過雷霆2000的密集彈雨攻擊!! 立刻四處著火是必然的!! 所以三個小時內可以下來多少部隊應該這批部隊能撐多久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