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itefar wrote:
不知道台湾是怎样,大陆的免职是一个中性词汇,虽然大家第一反应是官职没了,但在大陆免职后各种情况都有,有免职后退休的,有免职后被调查的,有免职升官的,有免职后平级调动的,还有免职后降级的,有免职后另有任用的,确实属于一个中性词汇
大致言之,公務人員免職情形有三:
一是依法免職,
即依公務人員任用法所定之免職,
乃指公務人員因具有該法第 28 條明定之消極任用資格,
因而必須依法予以免職之謂。
二是懲處免職,
即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之免職,
因公務人員具有該法所定一次記二大過或考列丁等之構成要件,
經機關衡酌後予以一次記二大過或考列丁等之懲處,
因而發生免職之效果。
三是假性免職,
乃針對某些已另有任用、自請辭職、退休、
死亡、失蹤等事由而離開現職者,
發布人事令予以免職之謂,
此乃國家站在高權地位,所為形式上、事實上的免職,
因只免其職務,而未免其身分,故其實並非法律上真正的免職。
這三種免職,
自以依法免職與懲處免職二者較為重要。
這是台灣免職用法~
以上...
提供中國版友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