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lair_lave wrote:
事實上,嘛..其實我...(恕刪)
你後段所言我無異議˙但這些都還是這些妥協有參與的(專業)海軍高層官員所作出錯誤的決定吧!這不應該有人為錯誤的妥協決定負責乎?
大雄. wrote:
你後段所言我無異議˙...(恕刪)
大雄. wrote:
漢光演習76砲故障˙不需人該負責!是日子不好.當天不是吉日.這樣可以嗎?
大雄. wrote:
這就是台灣最重要的軍隊大拜拜˙˙˙年度漢光演習..˙˙敵人都已經登陸了.都已經過了演習位置與時間.你才說故障已經排除了˙可以射擊了˙只有三艘作課目演練˙竟然可以有兩艘卡彈!!演習視同作戰..這難道都無需相關海軍官員需要負責???.都不用懲處???還是大家都只等退伍領終身俸???
據指出,面對迎敵目標,七六快炮一次最多打八發,就能形成一個彈幕,而這次演習為了效果,卻一次打六十四發,打太多的結果,就是參演的高江艦燒斷保險絲;其實,在演習前的一、兩天就曾因快炮的保險絲燒毀而卡彈,但海軍輕忽,對這個從未發生過的現象,也沒有認真看待,更沒有上報國防部,僅自行更換新的保險絲,未料,在正式演習當天,保險絲還是又燒壞。
據指出,七六快炮最大射距是一萬八千碼,平常都是在一萬碼以外就發射,如果接敵目標太近,在一萬碼之內,就不用七六快炮,而是改用其他打較近距離的火炮,而這次射擊卻是打三千六百碼(約二.八公里)目標,距離也太近,導致鄭和艦卡彈。
據指出,之所以打這麼近,帳應算在聯三作戰次長身上;聯三也在立院承認,是他給海軍這麼高難度的規定,要求七六快炮打近距離目標;但此一要求並不合理,海軍卻未極力爭取,變更較遠且適合七六快炮射擊距離。
eclair_lave wrote:
別往死角鑽阿
有問題才有改善
而不是有問題就要砍頭
比如說成功艦
我們現在都知道她所用的雄三所在處有強度不足的問題,當初也是補強過了,不過實際試射還是會發生底板龜裂,只能不斷針對該問題去嘗試改善
錦江艦也是類似的困擾(其實包含康定級.錦江.成功級都是),為了在有限的載具上放置最大限度的火力,自然會碰上很多原先載具或武裝超出使用範圍的狀況,更何況錦江得76砲是為了善用武進3退下的武裝所做的移植
這些都是要一次次在演訓.測試或實際操作裡來檢證,如果沒得可選還是為了某個特性做妥協也不是沒有這種決定過
海軍一直以來都有種偏執,偏執於假想對抗者有多恐怖(跟老共歷年海戰的創傷症候群..),所以在各級艦上都竭盡所能裝上所有可以用得東西,除了康定級是個半例外,因為原廠一直以來都保固作威脅,但即使如使康定級得追加裝備還是比原拉法葉級多上不少(除了那4根牙籤,但本級是被預想做反潛用途,其它包含動力與防空就被作次要考量去了)
76快砲本身為40快砲得約2倍有效射程,自動化及其他方面性能也都在40砲之上,重量與體積也是本來就有考量到小型艦挺的配置,即使因錦江艦本身的不足而導製操作環境受限,但還是比裝載40砲時要強得多
你要把它拆掉換回40快砲也是可以,但這樣又打回改裝前時防空不足及艦砲火力偏低的問題,並不會比較好,這次得意外只是讓預定戰術中沒被發覺的問題顯現,只要列入改善或限制提醒避開即可,能有機會修正並不是件壞事
要是覺得演訓就該事事如人意,那這演訓也未免太理想化了吧?要是覺得演訓就該事事如人意,那這演訓也未免太理想化了吧?.(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