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這是為何?不光政府,百姓都自認是應有的義務、法律賦予的責任。殊不知違反很多人意願,不想當兵卻必須當,當了兵是軍法,有戰爭必須上場。各位沒想通嗎?就是強迫,這不是繳繳稅、遵守紅綠燈,這是當兵,要殺人要死人的。
出生在這裡了,又無法移民,不能閃兵,就只能去服兵役啊
每個地方都有獨特的文化,好壞都有,還是要去習慣
不過.....如果對岸是徵兵制,現役軍人一千萬人,後備軍人一億人.....
大概很多國家很多人會很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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