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引信鏽蝕又受到碰撞引爆嗎?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307250043.aspx
連國防部長對意外都感到納悶 迫擊砲彈爆炸事件「關鍵謎團」在這裡
「國防部長邱國正說,爆炸彈體只剩有裂痕的尾翼,彈體有衝出去,他對事發原因感到納悶。
必須有一定動能讓尾翼端底火受撞及,才能推動彈體開始燃爆機制。現場證稱傳接彈藥的兩名士兵作業態度嚴謹,並未嘻鬧,也未將彈藥掉落地面,也沒有敲擊底火,什麼原因讓彈體衝出去爆炸,是邱國正納悶的原因。」
因為現場沒有看到彈體,但卻有破砲尾翼,也就代表彈體有「衝出去」,沒有在現場爆,若是整個彈體在場爆炸,可能官兵的傷勢會更嚴重。
這件事還有個插曲,兩名斷手重傷送醫,但在送醫前都有使用止血帶(CAT)緊急止血,有官兵自發學習戰傷救護(TCCC)救了兩名傷兵,如果沒第一時間緊急處置,後果不堪設想,說明了部隊傷患救護訓練的不足,TCCC應該是每個人都要會才對,現場急救包也沒準備好就進行處理彈藥也是缺失。
軍人每年要體測,攸關升遷及考績,即使傷好了,體傷部分失能,不是被辭或自己退!
2021年 這案例:
永久失智才國賠1010萬,,官司打了5年!
特戰下士遭滑輪重擊永久失智 二審國賠改判1010萬
這案例是軍隊疏失-不是國家對家屬比照警察從優撫卹,而是家屬提起國家賠償之訴
,桃園地方法院判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須賠償陳男1070萬3640元;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重新計算金額,改判賠1010萬多元。可上訴。
軍裝備差..服役軍人風險危險性高再加上薪水,撫卹差,,難怪年輕人不願當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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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2警遇害因公殉職徐國勇:每人撫卹金約3000萬 - 聯合報
同樣是因公......內政部主動提從優,,,軍人家屬卻要上法院提告爭取,官司還打了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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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受傷是士官..在美國..軍人及警察待遇是相同的,,在台灣卻是嚴重落差
這是軍人撫卹條例...
第 11 條
軍人死亡時,依下列規定給與一次卹金:
一、因作戰死亡:服役未滿三十年者以三十年計,給與三十七.五個基數。服役三十年以上者,給與四十一.二五個基數。
二、因公死亡:服役未滿十五年者以十五年計,給與二十一.八七五個基數。服役十五年以上者,每增服一年增給○.六二五個基數,最高給與三十四.三七五個基數。未滿一年者,每一個月給與○.○五二個基數,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
三、因病或意外死亡:服役未滿十年者以十年計,給與十五個基數。服役十年以上者,每增服一年增給○.五個基數,最高給與二十七.五個基數。未滿一年者,每一個月給與○.○四二個基數,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
死亡這基數才二十一.八七五....我不知這是用全薪還是本俸....如用5萬算才109萬....
3000萬VS 109萬..TMD真夠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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