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來時有人說不參戰,好呀,我尊重,各人造業各人擔
真有戰爭來時那天,麻煩這位不參戰的自己保護好你家人,米自己種,肉自己養,水自己屋頂積,要電記得用愛發,因為我們要保家,沒空幫你跟救你讓你爽

話說加入國軍了沒?沒有的話,是不是要自己種米養肉造水發電?

台灣向後退 wrote:
戰爭來時有人說不參戰,好呀,我尊重,各人造業各人擔
真有戰爭來時那天,麻煩這位不參戰的自己保護好你家人,米自己種,肉自己養,水自己屋頂積,要電記得用愛發,因為我們要保家,沒空幫你跟救你讓你爽...(恕刪)
他們根本書不讀歷史不通 以為戰時這個國家 還可以像他們的權利
跟現在一樣耀武揚威 整天附匪說話沒事 甚至進而抵制兵役 想太多了....

戰時那些不想接受徵召 既不擔任服兵役義務(戰時接受徵召入伍當然是國民義務)
亦有通匪嫌疑
我們只能選擇 像美國對日本二戰僑民手段
將其安置在集中營裡 直到戰爭結束...

每個縣市可以將廢棄軍營稍微整建 將不肯接受徵召的百姓
直接送入該營區"集中看管" 到戰爭結束再追究其違反徵兵令刑責..

這些人一定會問: 憑什麼? 憑你不想為國家盡義務
國家當然沒有保護你的義務 權利跟義務是相對的...
就像你平時營業不繳稅 要補助時跟政府討錢 像話嗎?
戒嚴動員令一下 整個國家機器只有一個目標:打勝仗 為戰爭做所有準備
當然也包括將可能的威脅除去 不接受徵兵者 就有附匪疑慮 必須要處理的...

且戰時政府權力非常大 基本並不分民主或專制國家 差不了多少
民主國家最大差異 就是你在戰時緊急命令與戒嚴所為
侵權部份 必須在戰後受國會與司法檢驗 不屬於必須所為 會受到懲罰
(例如你徵用人家汽車 結果戰後據為己有不還 這個單位或相關人士就犯法了)
不想服役的人 很明顯有投共可能

我們沒時間判斷誰是真正共匪 吳三桂或是鍵盤嘴砲專家(本版這些台灣紅統派即是

所以一律集中看管 這是整個國家利益 作戰所需 美國二戰時就這麼幹...
當然台灣可依國外前例比照辦理 這是完全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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